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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人都會在五十歲之前,為了努力賺錢而犧牲自己的健康,但當他們到了五十歲後,往往就要用盡他們所賺取的金錢,去換取他們的健康。”

工作報告

議會工作

多謝主席。人工智能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正不斷改變 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模式,更對全球經濟和就業市場帶來前所未有的 重大衝擊。在這個瞬息萬變的大環境下,政府應該積極制訂全面的 人工智能發展策略,確保我們可以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的優勢,同時 妥善應對科技進步帶來的挑戰。多謝黃錦輝議員提出今天的議案, 以及其他議員提出修正案,讓我們可以探討這個議題。

要把人工智能科技應用得宜,各國都利用法律來規範人工智能 技術的應用範疇。歐盟的《人工智能法案》早前正式生效,相關規 則會分階段逐步實施,當中明確要求AI技術提供商必須確保所有由 AI合成的聲音、視頻、文字和圖像,都能夠被識別為AI生成。而中 國近期亦正式起草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立法規 範AI生成的內容,計劃於今年內實施。建議政府着手研究並建立與 人工智能有關的法律框架,確保在應用人工智能的過程中有法可 依,從而保障公眾利益,促進科技的健康發展。

另外,我特別想深入探討一下人工智能對整體人力需求的影響。 近年,人工智能的崛起,無疑對現時的勞動力市場帶來新挑戰。不 少人都憂慮傳統人力會被取代,引發大規模的失業問題,尤其是簡 單重複的工作崗位。政府早前引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研究結果, 指出全球約四成工種都會受到人工智能衝擊,未來人力需求可能會 減 少 10%至 20%。

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現時很多國家都面臨勞動人口短缺的 問題,部分紛紛出招搶人才。在這個背景下,政府在人力估算方面要緊貼市場,做好充分準備,探討人工智能究竟可否取代勞動力, 做到人力互補呢?同時,人工智能的蓬勃發展亦令一系列新興職業 應運而生,例如人工智能工程師、機器人維護專員等。政府應該及 早制訂政策,提供再培訓課程,令將會被人工智能替代的工種逐步 轉型,確保市民的就業環境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對社會造成嚴重影 響。同時,也要積極培育更多有能力發展垂直大模型的專業人士, 以滿足未來市場的需求,促進經濟轉型。

長遠而言,從小培養學生,令他們更早接觸和掌握人工智能技 術,才可以解決人才短缺的問題。近年,政府大力推動這方面的教 育,早前亦推出了“初中人工智能課程單元”供全港中學採用。在這 個人工智能盛行的時代,AI無疑會成為強而有力的工具,所以普及 人工智能教育至為重要,確保學生將來無論投身任何行業都可以受 用。建議職業專才教育可以着力推動人工智能課程,為學生日後投 身人工智能及機械人工程行業作準備,成為他們發揮潛能、成就未 來的另一條出路。若學生具備運用,甚至建立基礎模型的經驗,必 定會受到僱主青睞。促請政府在政策層面,對職專教育給予支持, 關注人工智能在中小學校和職專學校的應用和實施狀況,並適時進 行檢討,總結經驗,從而優化發展資訊科技教育的各項措施,提升 教育質素。

多謝代理主席。

多謝代理主席。我支持《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 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讓年滿18歲且有精神 能力的人士,可以就維持生命治療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現時香港並 無法例訂明預設醫療指示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法律地位,負責 照顧病人的醫護人員往往需要面對家人意願的爭議,所以有迫切需 要立法。

每個人的生命皆有盡頭,當病人面對死亡時,現有的醫療科技 仍可為病人提供維持生命的方法(包括心肺復甦術、人工呼吸等)。 但對於年紀大或患有嚴重疾病的晚期病人,維持生命可能只是延長 死亡過程,但代價是可能增加他們的痛楚和身體上的傷害,既康復 無望,日後更不斷重複經歷搶救過程的痛苦。

《條例草案》就預設醫療指示訂立法律框架,讓晚期病人就自 身治療有更多選擇之餘,亦可為醫護人員和施救者提供保障。消除 緊急救援人員遇到的法律障礙,亦避免家庭紛爭,謀求共識,尊重 病人意願,令病人得到最佳利益。

當局應加強市民對預設醫療指示的認識,最重要的是教育預設 醫療指示真正的意義,糾正錯誤思想,例如誤以為預設醫療指示等 同安樂死,確立預設醫療指示是希望不為病人提供無效治療,以符 合病人最佳利益為首要,為他們提供臨終關顧,讓他們安然離世。 由於這項指示並非直接有意地令一個人死去,所以不等於安樂死。 另一方面,盡快研究將中醫院以外的註冊中醫師列為法定見證人, 讓註冊中醫師和西醫享有同等地位,可以根據病人的實際需要,為 病人提供預設醫療指示的資訊。

多名委員建議增設電子及中央登記系統,當局表示已參考委員 的建議,希望盡快實施,並積極研究容許表格以電子方式訂立,方 便訂立者填寫。同時,研究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書面正本的儲存方法,讓訂立者或其家人可以在危急關頭向救援人員展示命令,保障 病人和救援人員。

多謝代理主席。

代理主席,我首先申報我是港交所董事,港交所有進 行碳相關產品交易。

上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正 式開幕,各國就碳市場發展的討論取得不少進展,包括各國就《巴 黎協定》第六條下的雙邊協議和國際碳信用機制初步達成一致共 識,預示着碳市場將越趨國際化。《巴黎協定》第六條為國際合作 定下框架,允許各國以更經濟的方法落實國家自主貢獻。

同時,國家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在該會議表示, 國家將繼續“深化碳市場國際交流與合作,建立更加有效、更有活 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因此,香港應發揮作為國際金融貿易中心、普通法司法制度的 獨特優勢,設立特定機構,負責協調甚至協同國內與國際碳相關標 準差異的問題,並協助執行符合國家利益並受國際認可的碳足跡及 碳權計算相關標準與機制。

政府可考慮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其他相關機構,共同制訂香 港碳市場整體發展綱要及策略。香港碳市場相關機構應加強與國內 相關部門(例如國家生態環境部)的緊密溝通與聯動,尤其在《巴黎 協定》第六條的大背景下,香港相關機構應積極研究如何助力國家 促進國內碳市場蓬勃發展、如何讓國內碳市場機制能順利對接國際 需求。

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到,“香港是亞洲領先可持續金融中心。港交 所的國際碳市場(Core Climate)是目前唯一以港元及人民幣結算的 國際自願碳信用產品交易市場”。相關機構可積極研究打通碳市場 專屬跨境交易通道,促進內地和國際碳市場之間的互動,正如嚴剛 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推動與大灣區已發展碳交易的廣州、深圳協調 合作,共同推動成立大灣區碳交易平台,做大做強碳交易市場,然後再擴展至中國全國,為國家碳市場制訂國際接受的交易機制及規則。

發展好香港碳市場能為香港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第一,香港 助力國家實現“雙碳”目標,引領帶動整個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 第二,直接促進綠色貿易、投資與科技合作交流。第三,促進綠色 企業和項目融資,帶動金融、檢測及認證、碳信用和綠色商品市場 等其他行業協同發展。

多謝代理主席。

陳健波議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會向拖欠強 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的僱主發出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繳款 通知書”(“繳款通知書”),追討拖欠供款及相等於欠款款額5%的附 加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過去5年,積金局向拖欠強積金供款僱主的追討情況,包 括發出的繳款通知書數目、已成功追討(包括在繳款通知 書指定限期前及限期後追討欠款)及正在追討的個案數目 及百分比,以及涉及的款項;

() 鑒於積金易平台於稍後全面運作後,積金局可以直接 掌握僱主供款的情況,積金局將如何加快處理拖欠供款 個案;及

() 鑒於積金局於20234月表示,正研究修例優化現行機 制,推行分層附加費安排以進一步加強對僱主拖欠強積 金供款行為的阻嚇力,保障僱員權益,有關工作的進展及 時間表為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 過去五個財政年度,與積金局追討拖欠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 金)供款相關的數字表列如下:

註1:數據顯示積金局在同一財政年度內就每個供款期所發出的繳款通知 書總數。換言之,若同一僱主持續未有為其僱員作出強積金強制性供款, 積金局會每個月向該名僱主發出一份繳款通知書。 註2:成功為受影響僱員追討的金額包括強積金欠款及相關附加費。

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內,約三成個案在積金局發出繳款通知書後 已於到期日(即繳款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14日)或之前繳清所 有欠款和附加費。至於其餘七成個案,積金局會繼續調查並按實際情況展開法律程序,為受影響僱員追討拖欠款項。在二零 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積金局就拖欠供款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申 索的個案合共1 621宗,包括小額錢債審裁處(1 378宗)、區域 法院(54宗)及代表受影響僱員向清盤人或破產管理署提交債 權證明(189宗)。

(二) 今年六月推出的積金易平台旨在把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程序精 簡化、標準化和自動化,從而提升強積金制度整體的運作效率, 包括向違規僱主追討拖欠的強積金供款。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 後,在出現拖欠供款時,積金局可透過平台迅速直接地掌握僱 主供款情況,更早向有關僱主發出繳款通知書,提醒有關僱主 盡快處理欠款,預計相較推出平台前加快約三個星期。此外, 積金易平台亦可讓積金局能夠加快處理懷疑違規個案,提升調 查及執法工作的效率,從而更有效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

(三) 積金局一直致力維護僱員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一方面積極推動 僱主和僱員履行各項法定責任,另一方主動向懷疑違規的僱主 採取調查及執法行動,為受影響僱員追討拖欠的強積金供款。 視乎個別案情,積金局的調查及執法行動涉及多項程序,包括 與強積金受託人核實相關供款資料;向拖欠供款的僱主發出繳 款通知書;聯絡拖欠供款的僱主以蒐集僱員入息相關資料,並 要求僱主即時補交所有拖欠款項;如出現持續拖欠的情況,展 開民事申索程序,代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其他法庭追討 拖欠款項,並考慮是否採取刑事檢控;以及代僱員向清盤人或 破產管理署提交債權證明等。就拖欠強積金供款實施分層附加 費的建議,政府會與積金局詳細考慮及作出適當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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