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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2018年稅務 (修訂) (第5 號) 條例草案》發言(2018.11.14)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我本來沒打算發言,但聽到郭家麒議員在發言時信口雌黃,不得不返回會議廳作出回應。很可惜,郭議員已離開了會議廳。 一方面,他發言時提到我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指稱 “明日大嶼” 是大災難,簡直胡說八道。我們在最近的辯論已提及,即使 “明日大嶼” 通過初步研究並予以落實,相關工程也橫跨 10 多年。正如我說,這點道理連小朋友也明白。

即使 “明日大嶼” 工程耗資 1 萬億元,相關分期賣地收入相信亦遠超 1 萬億元;據我估計,政府甚至可因而賺取數千億元利潤。撇開賣 地收入不談,工程費是分期支付的,這點事實獲廣泛報道,是人所共知的。我想郭家麒議員也知道,但他仍堅持否定事實。儘管所有報道均指出相關費用攤分多年,他仍聲稱該計劃一年花數百億元,是大災難,連累下一代,云云。郭家麒議員在發言中指鹿為馬、胡亂誇大、 胡說八道,代理主席,你竟容許他說了這麼久儘管我聽到你已數次提醒他。我想他發言了 10 多分鐘,當中有八九分鐘是向市民傳達這些錯誤信息的,他還說得振振有詞,叫我忍不住要作出回應。

我明白主持會議很艱難,你請他返回辯論主題,他不久後又離題;你請他返回正題,他接着又離題,這的確不容易。然而,身為負責任的議員,我必須發聲。希望剛才聽到他發言的市民一定要用洗耳水把那些垃圾說話洗走;他的話根本不是事實,而且錯得太厲害。

讓我重複坊間的普遍論述,在此 再說一次,即使政府落實 “明日大嶼” 計劃,而且真的耗資 1 萬億元,首先,相關賣地收入一定會超過 1 萬億元,最少會帶來數千億元利潤。其次,相關填海工程分階段進行,規模可能是 1 700 公頃,也可能是 1 000 公頃,因應經濟環境逐步進行,步伐既可加快也可減慢。

在剛才的質詢環節,發展局局長已清楚指出,政府在 2008 年開始規劃棕地,現在已是 2018 年,儘管財務委員會 (“財委會”) 已批出相關賠償方案,但棕地發展尚未開始。由此可見,無論是發展棕地還是農地,動輒也要 20 年。反觀現在這個填海計劃,僅需時 10 多年,定必……

代理主席:陳健波議員,我必須提醒你,我知道郭家麒議員剛才發言時或許曾借題發揮,因此我也容許你說了近兩分半鐘以作回應。然而,現在的辯論議題是《2018 年稅務 (修訂) (第 5 號) 條例草案》,請你集中就《條例草案》發言。

陳健波議員:代理主席,好的,我返回正題,我支持《2018 年稅務 (修訂) (第 5 號) 條例草案》。但另一方面,我必須駁斥那些說歪理的議員,尤其是他在發言中提到我的名字,我一定要作出回應。我想回應的是,在財務方面,”明日大嶼” 絕非郭家麒議員所說的情況,這很重要。

其次,他又提到財委會,聲稱該撥款申請還未提交到財委會,我 已經批准了。我再次重申我早前的言論。我的意思是,財委會修改程序後,即使撥款申請再複雜,審批時間也不會超過 20 小時。我已說過,即使最複雜的撥款申請也只需 10 多小時審批。我只是說事實,希望他不要反覆糾纏於一些他的錯誤觀念。而且,他明知我已回到會議廳,卻趁機溜掉,不留下來聽我的發言,我認為這種行為很不負責。

代理主席,我並非為難你,也無意阻延會議,但我希望市民聆聽議員的發言時要明辨是非,因為太多人在說假話。

多謝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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