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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的詳細建議》提出財政預算問題(2011.03.21)

根據預算卷一甲部,總目148一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中管制人員的報告,政府會就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擬備詳細建議,以期在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時給予保單持有人更佳保障,請告知本委員會:

(a) 政府會於何時開始擬備有關建議,建議中會有什麼項目?當中涉及之開支為何?預計所需之立法時間為何,以及何時可以完成整個立法程序?

(b) 政府會否預留資金,在基金開始之初提供墊支,以便基金盡快運作?

提問人:陳健波議員

答覆:

(a) 政府將會在短期內就成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保障基金)的建議諮詢公眾。視乎從公眾諮詢收集的意見,我們會爭取在今年內制訂最終方案。如果有關工作進展順利,我們預期擬議的保障基金最早可在2013-14年度落實。

為落實擬議設立的保障基金,以及就設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的建議擬備諮詢總結和制訂具體建議供公眾討論,並進一步諮詢業界和持份者,我們在2011年2月16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支持,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有關建議會在2011年4月呈交財委會。擬設的編外職位所需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為2,097,000 元。職位的出任人員會由三個非首長級人員(包括一名高級政務主任、一名一級私人秘書及一名助理文書主任)提供支援。這些職位所需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為2,272,000 元。我們已在2011-12 年度的預算內預留所需撥款。

(b) 政府就成立保障基金的建議會包括設立一個機制,當一旦發生保險公司無力償債事件,而保障基金暫時未有足夠儲備應付時,也可填補不足之數。可考慮的方案會包括讓保障基金向政府借款或由政府擔保向第三方作私人貸款。我們在制訂最終方案時,會考慮從公眾諮詢收集到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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