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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補充質詢:《放寬稅務條例第39E的限制》(2009.11.04)

陳健波議員:主席,我的補充質詢關乎政府在10月21日給予林大輝議員的書面答覆及今天的主體答覆,兩者均提到要放寬這限制存在實質困難。

我想瞭解政府其實曾否努力解決這些實際困難,因為如果第39E條確實對港商有欠公平,那麼,我想始終是會有些正當商人無辜受到牽連的,這對他們十分不公平。我想問政府做過些甚麼工夫以努力解決剛才所提及的實質困難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主席,剛才我回答林大輝議員的補充質詢時,也有提及廠商所作的安排,而我認為是與第39E條無關的。

第39E條本身是一項反避稅條文,並有指定的規條。如果我們要因應一些廠商向我們所解釋的運作情況,然後針對這些特別運作而修改第39E條,我們認為是有困難的。我在剛才的答覆中已經解釋,如果機械裝置是租予內地企業使用的,應如何釐定其用途呢?這些用途是否完全符合生產香港利潤的要求呢?這是較難做到的。當然,我必須指出,如果此事真的致令有必要修訂第39E條的話,可能牽涉到整項避稅條文須重新修訂,並須花很多工夫才可以堵塞漏洞。但是,我們歡迎業界就此事向我們反映。就着這個問題,稅務局和業界不斷進行溝通,我們很樂意繼續就這方面與業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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