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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書面質詢:《防止抹窗引致意外的措施》(2015.01.21)

問題:
主席,據報,近年不時發生市民在抹窗時墮樓受傷或死亡的意外,而意外原因包括市民將身體過度伸出窗外,以致因失去平衡而墮下,或日久失修的窗戶因未能承托他們的身體重量而被扯脫,連人帶窗飛墮地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市民抹窗時從高處墮下的意外宗數及所引致的傷亡人數;若有,過去5年的數字為何;若否,日後會否收集有關的數字;

(二) 鑒於現時有多幢私人樓宇沒有納入強制驗窗計劃,當局有何措施確保該等樓宇的窗戶安全;

(三) 當局現時檢驗和修葺公共租住房屋樓宇窗戶的程序為何; 有何監察措施確保檢驗程序符合有關的安全要求;及

(四) 現時透過哪些宣傳工作,提醒市民抹窗時注意安全;宣傳途徑有否包括電視宣傳短片,或在大廈電梯大堂張貼海報;過去5年,政府每年投放於相關宣傳工作的資源為何; 有否計劃於今年增撥資源,以進行全港性大型宣傳活動,增強宣傳工作的接觸面,或創造類似惜食香港運動下“大嘥鬼”的卡通人物,以活潑的方式推廣抹窗安全意識;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發展局局長:主席,陳議員的質詢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門的範疇,在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就質詢的4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 相關部門沒有備存因抹窗而從高處墮下的意外數字。根據勞工處的紀錄,由2010年至2014年,僱員因抹窗而從窗口墮下的意外有4宗,共涉及4名僱員死亡。

(二) 屋宇署已於 2012年 6月 30日全面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從根源處理香港樓宇失修問題。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強制驗窗計劃適用於樓齡達10年或以上 的私人樓宇 (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屋宇署可向這些樓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他們在指定限期內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樓宇業主有責任妥善維修及管理其物業。我們鼓勵業主根據需要主動安排為其窗戶進行定期檢驗及保養,以確保其安全。即使樓宇未納入強制驗窗計劃,如屋宇署發現樓宇有危險或欠妥窗戶,屋宇署會根據《建築物條例》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對業主發出修葺命令,着令有關業主進行有關修葺,以及檢控未有遵從修葺命令的業主。屋宇署、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亦已推出多項計劃,為有需要的樓宇業主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協助他們保養和維修其物 業,包括窗戶。

(三) 香港房屋委員會十分重視其轄下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的樓宇安全,包括窗戶的安全。雖然強制驗窗計劃並不涵蓋公屋,但房屋署的全方位維修計劃包括檢驗窗戶安全。有關檢驗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進行,如有需要則會由已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的承建商進行維修。房屋署亦會監督工程以確保維修質素。

(四) 屋宇署有就窗戶安全製作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以及印製《窗戶安全須知》小冊子等,提供適當維修和保養鋁窗、與窗戶工程相關的小型工程及強制驗窗計劃的實用資料,供市民參考。《窗戶安全須知》小冊子已上載至屋宇署網站。屋宇署會定期安排有關宣傳短片和聲帶在電視台、電台及公共交通工具上播出;亦會在報章上刊登專題文章,以及發信予業主立案法團和互助委員會,提醒大廈業主和住戶在清潔窗戶時須特別注意安全。該署亦會舉辦大型宣傳活動,例如“樓宇安全嘉年華”及“樓宇安全周”,吸引市民參加,透過多元化的活動,加深他們了解樓宇及窗戶安全的重要性。為配合推行強制驗窗計劃,屋宇 署會聯同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在各區舉辦地區簡介會,向全港各區目標樓宇的業主講解驗窗計劃的詳情。屋宇署亦會出席由地區組織或大廈法團安排或舉辦的居民大會及講座,在社區宣傳驗窗計劃及解答居民的查詢。屋宇署會繼續以不同的形式宣傳窗戶安全信息。有關工作是屋宇署整體樓宇安全宣傳的一部分,屋宇署沒有備存有關工作的開支分項數字。至於會否以卡通形式宣傳,該署會持開放態度研究有關建議。

在公屋方面,房屋署經常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張貼通告、舉辦屋邨活動、派發屋邨通訊等,提醒住戶正確使用窗戶及在清潔窗戶時注意安全。房屋署亦提醒住戶,倘發現單位內窗戶有任何損壞,應立即向屋邨辦事處報告,以便跟進維修,免生意外。

此外,職業安全健康局 (“職安局”) 亦印製了與家庭傭工工作有關的職業安全刊物,內容包括家居抹窗的安全措施。職安局亦會繼續為家務助理員及家庭傭工定期舉辦涵蓋高處工作安全的安全課程,並不時舉辦宣傳活動,提高有關僱員進行抹窗工作時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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