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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書面質詢:《長者房屋供不應求的配套措施》(2009.04.22)

以下為陳健波議員於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興建的長者屋苑樂頤居和彩頤居的單位已悉數租出,現時還有約200名長者申請輪候入住該等單位,而房協在北角丹拿山發展的長者房屋項目最早要到2013年落成。這情況反映長者房屋 (特別是為中產長者而設的長者房屋) 供不應求。此外,第三屆立法會在2008年4月9日的會議通過議案,促請政府盡快制訂清晰的長者房屋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根據政府的評估,各類長者房屋在未來5年及10年的需求分別為何;有否評估現時由政府提供或資助的長者房屋及住宿照顧服務是否足以應付需求;若評估結果為足夠,詳情及相關數字為何;若評估結果為不足夠,政府會否調整現有政策,以配合未來對長者房屋的需求,例如會否研究由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興建長者房屋而非只依賴房協提供該等單位、制訂配合長者房屋的土地政策 (包括從土地供應、批地和地價等方面作考慮),以及提供優惠或豁免地價的土地予非牟利團體作興建長者房屋之用;

(二) 鑒於金融海嘯的影響不斷湧現,越來越多即將退休的人士 (特別是一羣未必再有經濟能力在私人樓宇居住而又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共房屋的中產長者) 擔心退休後的生活,政府會否因應這羣“夾心階層”長者的需要而增加長者房屋的供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除了當局於2008年7月就上述議案提交的進度報告內所提及的工作外,政府至今有否推行其他針對長者住屋需要的新措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主席,“長者房屋”的背後理念,是讓長者集中居住,以便獲得提供一站式的服務。房協在將軍澳樂頤居及佐敦谷彩頤居試辦以終身租住的形式,為合資格的長者提供出租住屋、社區康樂,以及醫療護理的一站式服務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便是一個例子。政府現正與房協跟進在北角丹拿道丹拿山邨舊址,以及天水圍第115區,推行另外兩項長者房屋發展項目。

上述長者住屋模式,無疑可以為長者提供多一種住屋選擇。不過,政府安老政策的目標,是讓長者“居家安老”,鼓勵家中老少互相照顧,以及鄰里間守望相助,並且確保居於不同地點的長者能夠方便地獲得各類支援。所以,現行的政策是要強化家庭的互相支援角色,加強長者支援服務及設施,讓居於不同地點的長者,皆能容易獲得及享用各種福利、醫療及社區等的服務設施,以協助長者居家安老,而並非要長者集中居住。

我現就質詢的3部分答覆如下:

(一) 隨着社會發展,香港的人口結構跟其他很多已發展地區一樣,長者的數目佔人口的比例越來越高。根據政府統計處的《香港人口推算2007-2036》,現時每8名香港人有1位是65歲或以上的長者,預計在2033年,大約平均每4名香港人就有1位長者。關懷長者一直是政府主要的政策和方針之一。政府會因應香港人口結構的變化不斷調整和完善政策,確保長者的需要得到合適的照顧。不同的長者有不同的住屋需要。有長期護理需要但無法在家中得到充分照顧的長者可選擇入住安老院舍,包括私營安老院舍及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現時全港共有753間安老院舍,合共提供約75000個安老宿位 (包括約49000個私營/自負盈虧宿位及約26000個資助宿位)。在私營/自負盈虧安老宿位方面,現時市場上約有16000個空置宿位。在資助安老宿位方面,政府一直投放大量資源,逐步增加安老宿位的供應;資助安老宿位的數目,已由約10年前的16000個增加至現時的26000個,增幅達60%。對於大部分長者來說,居家安老是他們的心願。自我照顧能力較好及在家中亦能得到充分照顧的長者,會選擇居家安老,當中有些與配偶或其他家人同住,亦有單獨居住的長者。所居住的房屋類別方面,包括公共租住房屋 (“租住公屋”),資助房屋或私營房屋。根據政府統計處在2008年第四季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在非居住於院舍的長者中,約有37%居於公屋,18%居於資助出售房屋,其餘住在各類私人房屋。

政府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包括長者,提供公屋。目前,長者輪候公屋申請人數約有7000人,而輪候時間約為1.2年,較一般家庭約為1.9年為低。房委會會繼續積極與各有關政策局及部門緊密協調,在不同地區物色合適的土地以發展公屋,以滿足社會上包括長者對公屋的需求。對於居於公屋長者的需要,雖然房委會的政策不是提供只為長者而設的屋邨,但房委會一直致力為年長公屋租戶提供一個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使公共屋邨成為適合有需要的長者頤養天年的居所。房委會自2002年起,在所有新建項目採用“通用設計”。通用設計的目的,是提供適合不同年齡居民的居住環境。在這概念下,房委會引進了多項方便長者生活需要的設施,例如槓杆門把手等,並改善了屋邨通道設計。2006年,房委會推行無障礙通道設施改善計劃,加建斜道、扶手、升降機廂內“報樓層”發聲系統等設施,以方便有需要的長者及傷健人士。房委會亦在一些屋邨推行屋邨改善計劃,更新或增建屋邨內適合長者使用的康樂及休憩設施;又在一些屋邨加設升降機,方便長者出入。上述措施的推行,使公共屋邨的環境能夠迎合長者起居的需要。房委會會繼續進行研究,探討如何進一步改善公屋設施。

此外,房委會亦設有一系列促進家庭和諧共融的優化房屋安排,以鼓勵長幼互助共融。年長人士可以聯同其年青子女透過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公屋,不論他們選擇共住於一個單位或分開居住於兩個鄰近的公屋單位,均可享受6個月的輪候時間的優惠。選擇居住於同一單位的申請人更可選擇市區公屋。至於現居公屋的年長租戶,則可以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申請調遷往就近其子女居住的屋邨,或透過天倫樂合戶計劃與子女的租約合併,並遷往合適面積的公屋單位。房委會亦設有天倫樂加戶計劃供年長租戶申請將成年子女加入其公屋戶籍中,以鼓勵兩代互相照顧。房委會會繼續推行有關計劃,讓更多有需要的長者受惠。對於並非居於公共屋邨的長者的需要,政府同樣重視。不同的政策局都有相應的政策和措施,讓居於不同地點的長者,皆能容易獲得及享用各種福利、醫療及社區等的服務設施。同時政府也鼓勵家人在生活上互相照顧。事實上,有不少長者也選擇與年青子女同住或居於附近。“長者房屋”的概念,誠然可為長者提供多一個選擇。事實上,私人機構如認為“長者房屋”有一定需要,可以考慮在私人土地上發展這類項目。如房協或其他非政府機構希望尋求政府資助及支持,發展這類項目,政府有關部門會就個別長者房屋項目建議,考慮公共資源有效運用等相關因素,包括土地補價考慮,詳細研究建議。

(二) 及 (三) 我們現時的資助房屋政策,着重幫助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為他們提供租住公屋。如上文所述,現時房委會已有全面政策,協助有需要入住公屋的長者,並有多項措施,鼓勵長者與家人互相照顧,以及透過“通用設計”及改善設施,讓長者能夠居家安老。長者其實無須集中居住,也可獲得合適的支援,政府會繼續致力加強福利、醫療、康樂等服務,使住在全港不同地點的長者皆可方便使用,並鼓勵家中老少互相照顧,以及鄰里間互相支援。至於“長者房屋”,如上文所述,如房協或其他非政府機構希望尋求政府支持發展有關項目,有關部門會因應計劃的具體方案考慮相關因素,詳細研究有關建議。政府已於2008年9月原則上批准房協在向政府繳付反映長者單位有限制用途 (即只可租予年滿60歲的長者的限制) 的土地市值補價的情況下,分別在北角丹拿道丹拿山邨舊址,以及天水圍第115區,推行兩項長者房屋發展項目。由於這兩個項目與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下兩個享有象徵式土地補價的試辦項目 (即樂頤居及彩頤居) 不同,不會獲得象徵式或優惠土地補價,所以房協可以自行釐定入住有關長者單位的長者的資格及其他安排,包括以市場主導的方式接受不同入息/資產水平並願意負擔有關租住單位及服務費用的長者。北角丹拿道長者房屋發展項目會提供約共520個長者房屋單位,天水圍第115區長者房屋發展項目分兩期發展,會提供約共900個長者房屋單位。上述兩個長者房屋發展項目,加上樂頤居和彩頤居,共會提供約2000個長者房屋單位,以配合市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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