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主席,現時,本港道路照明系統的約 146 000 盞路燈大部分是高壓鈉燈。路政署在 2009 年進行試驗計劃後表示,儘管低及中瓦數發光二極管 (“LED”) 燈因顯色性較佳而可收節能之效,但 合乎所需產品核證的 LED 路燈的價格非常高昂,因此道路照明系統更廣泛使用 LED 燈不合乎成本效益。就道路照明系統使用 LED 燈的 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每年政府用於路燈的電費開支為何;
(二) 鑒於 LED 燈的價格近年已進一步下降,當局有否重新評估道路照明系統使用 LED 燈的成本效益;如有,結果為何; 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不少海外國家及中國內地的部分道路照明系統使用 LED 燈,當局有否參考相關經驗;如有,詳情為何;如否, 原因為何;及
(四) 當局有否計劃把低及中瓦數 LED 燈用於照明要求較低的道路照明系統;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主席,公共照明系統是道路網絡的輔助設施。公共照明設施包括行車道路燈、行人路路燈、單車徑路燈、下通道燈、 高桅杆燈、公共運輸交匯處高懸燈、行人天橋及隧道燈、高架及路邊道路標誌照明燈,以及安全島標柱燈等。
本港現時的路燈已普遍採用高能源效益的高壓鈉燈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其效能由低瓦數 (watt) ( 1) 燈泡的約每瓦 90 流明 (lumen) ( 2) 至高瓦數燈泡的每瓦 150 流明,均比家用慳電膽約每瓦 60 流明的效率為高。
自從市場上開始出現發光二極管 (“LED”) 路燈產品,路政署一直留意其在技術和市場兩方面的發展。早前 LED 路燈的技術仍在初步發展階段,市場上供應的 LED 路燈品質參差,具品質及合規格的 LED 路燈價格比高壓鈉燈高出很多。因此,在當時推行 LED 路燈更換計劃並不符合成本效益。然而,路政署持續監察 LED 路燈在技術和市場兩方面的發展,並進行不同的 LED 路燈實地試驗計劃,作為日後大範圍採用 LED 路燈的技術依據。
就陳健波議員質詢的 4 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 在 2015 年及 2016 年,路政署用於全港路燈電費的開支分別約為 1 億 56 萬元 (已扣除中電控股在 2015 年提供約 300 萬元的燃料費特別回扣) 及 1 億 413 萬元。
(二) 及 (三)
自 2009 年起,路政署在本港不同地方安裝 LED 路燈作實地試驗,至今共有 171 盞,試驗得出的結論是低及中瓦數 LED 路燈在節能、顯色及可靠性方面,均較低及中瓦數高壓鈉燈為優。至於道路標誌照明方面,路政署於 2015 年在 3 個高架及路邊道路標誌,採用 LED 燈作試驗,結果顯示 LED 燈照明效果較均勻及較現有的陶瓷金屬鹵化物 (Ceramic Discharge Metal Halide) 泛光燈省電約 70%。行人隧道方面,路政署在 2015 年及 2016 年在 20 條行人隧道試用了 LED 光管,比傳統 T8 熒光管省電約 20%,照明效果理想。
除了上述 LED 燈試驗計劃中所得到的經驗外,路政署一直與海外國家及內地的相關機構保持聯絡,蒐集各地應用 LED 路燈的資料,並參考這些地方的經驗。在過去兩年, 路政署共接待了 20 多次中外路燈製造廠代表到訪,了解 LED 路燈的技術及市場發展。此外,在 2016 年年底及 2017 年年初,路政署派員前赴英國倫敦及內地珠海、上海及寧波等城市,與當地燈光工程專業組織及路燈製造廠交流。
路政署經檢討後認為 LED 燈的技術已發展成熟,中、低瓦數 LED 燈的光效更超越高壓鈉燈,而價格亦已大幅下降, 認同現時是適當時候把 LED 燈應用於公共照明系統上,並會推行 LED 路燈更換計劃。
(四) 路政署會參照現有路燈的衰老期,逐步把各區道路、行人路和單車徑上的中、低瓦數高壓鈉路燈更換為 LED 燈,更換工作已於 2017-2018 財政年度展開。至於高瓦數高壓鈉燈路燈,因為其技術、品質、光效及價格仍然佔有優勢, 所以會繼續採用,路政署會繼續留意高瓦數 LED 路燈的發展,適當時候會考慮轉用。除了更換中、低瓦數高壓鈉路 燈外,路政署還會在未來 5 年把 4 500 盞高架及路邊道路標誌泛光燈和在未來 7 年把 10 000 套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的 T8 熒光管更換為 LED 燈。
(1) 公共照明系統所採用的高壓鈉燈瓦數 (watt), 由 50 瓦至 600 瓦不等,視乎照明需要而定。
(2) 流明 (lumen) 為國際光通量單位 (luminous flux),是人眼感知的光能量度。每一流明照射在一平方米上的照明度為一勒克司 (lux)。一支燭光發出約 12.6 流明,而一個 100 瓦的白熾燈泡 (incandescent lamp) (即一般家用的鎢絲燈泡 ) 會發出約 1 300 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