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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書面質詢:《工傷僱員的康復服務》(2018.05.02)

問題:
主席,據悉,香港中文大學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自 2011 年起推行獲香港保險業聯會贊助的骨科工傷康復計劃 ( 即 Multidisciplinary Orthopedics Rehabilitation Empowerment, “MORE 計 劃”),透過早期轉介和康復介入,讓工傷引致的骨科病患者獲最大程度的康復及盡快重返職場。有關的數據顯示,參與 MORE 計劃的工傷僱員復工前放取病假較其他工傷僱員短,而他們重返職場的百分比亦較其他工傷僱員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 5 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呈報的 (i) 工傷事故及 (ii) 確診職業病個案,並按工種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 會否考慮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並參考 MORE 計劃,以推動香港全面引入早期轉介和康復介入的骨科病康復服務,以 期讓工傷及職業病引致的骨科病患者可及早康復和重返職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有何其他措施協助該等僱員及早康復及重返職場?

答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主席,就議員的質詢,現答覆如下:

(一) (i) 在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勞工處接獲根據《僱員補 償條例》(“《條例》”) 呈報的僱員補償聲請數字如下:

(ii) 在 2013 年至 2017 年的職業病確診個案數字如下:

勞工處沒有備存按工種劃分的補償聲請及職業病確診個案數字。

(二) 勞工處認同復康服務對促進受傷僱員的復原和早日重返工作崗位十分重要。

目前,因工受傷或患上《條例》所訂明職業病的僱員可於醫院管理局 (“醫管局”) 轄下的醫院及診所獲得綜合性治療及復康服務,其中包括專科治療、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

勞工處轄下的職業健康診所除了為受傷或患上職業病的僱員提供診治服務和職業健康輔導,診所的職業健康醫生亦會因應病人的臨床情況和需要,轉介他們到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及診所接受復康治療,幫助他們的傷患早日復原。職業健康醫生亦會給予病人復工方面的意見,並視乎包括病 人的康復情況等因素向僱主建議一些相應的工作安排,協 助病人逐步重回工作崗位。

此外,保險業界自 2003 年 3 月推行 “自願復康計劃”,提供額外途徑,讓受傷僱員透過保險公司的安排,免費使用私營的復康護理服務,以助他們早日復原,以及在安全的情況下早日重返工作崗位。在該計劃下,參與的保險公司會選擇合適的個案,主動聯絡受傷僱員,邀請他們自願地參加計劃。受傷僱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保險公司的邀請, 而參與計劃並不影響他們在《條例》下的權益。

勞工處一直有檢視上述工作能否為工傷員工提供適切的復康服務,勞工處同時亦會密切留意不同工傷個案的轉介及康復模式,以期令工傷員工能夠及早康復及重返職場,並會在有須要時徵詢其他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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