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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書面質詢:《執行屋邨管理扣分制》(2013.07.03)

主席,現時,屋邨管理扣分制 (“扣分制”) 涵蓋28項不當行為。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和中轉房屋 (“中轉屋”) 住戶如作出任何一項不當行為,將按該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至15分。如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或以上,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公屋/中轉屋住戶被扣分的情況為何,並按所涉不當行為列出分項數字;在該等個案當中,有關住戶因被扣16分或以上而被終止租約/暫准證的個案數目,以 及因此而收回的公屋/中轉屋單位各有多少;

(二) 政府會否在來年加強執行扣分制,包括加派人手進行主動巡查、強化高空擲物監察系統、嚴格處理違規個案及施加懲罰,以及加強宣傳扣分制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2012年公營房屋住戶綜合統計調查的結果顯示,71.3%的公屋住戶認為扣分制能改善邨內的清潔和衞生狀況,比 2006年的83.4%下降12.1個百分點,而25.2%的住戶認為罰則寬鬆,比2007年的16.7%上升8.5個百分點,政府會否檢討扣分制所涵蓋的不當行為的範圍和罰則,以及考慮推出優化措施,加強扣分制對於改善公屋/中轉屋環境清潔的成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主席,為加強管制公共租住屋邨 (“公共屋邨”) 內有關衞生的違例事項,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在2003年起實施扣分制。現時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並按其對環境衞生或屋邨管理所產生的不良影響的嚴重程度分類。住戶在所居住的屋邨觸犯不當行為會按其嚴重程度被扣3至15分不等,所扣分數有效期為兩年。兩年內累積被扣 16分或以上的住戶,房委會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

我現就陳健波議員質詢的3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 由2008年至2012年,被扣分的公共屋邨及中轉屋住戶個案的統計數字,按28項不當行為分類列於附件。在該等個案當中,共有31個公屋住戶被扣16分或以上而被房委會發出 遷出通知書,當中13個公屋單位已被收回,其餘個案包括經上訴委員會 (房屋) 確認遷出通知書後正進行收房程序、等候上訴聆訊、或經上訴委員會 (房屋) 聆訊後遷出通知書獲得取消。

(二) 房屋署一直採取積極措施,嚴格執行扣分制。除屋邨職員的日常巡查外,亦設有12隊由房屋事務主任帶領的“特別職務隊”,在各管理分區執行管制行動。

為加強打擊高空擲物,房委會在2006年檢討扣分制時收緊監控措施,凡涉及破壞環境衞生的高空擲物個案,均會被扣7分;會造成輕度危險或人身傷害的高空擲物個案,則會被扣15分。對於可造成嚴重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罪行,房委會會引用《房屋條例》發出遷出通知書即時終止有關住戶的租約。此外,房屋署安排12隊由前紀律部隊人員組成的“特別任務隊”,輪流在各屋邨協助有關屋邨管理人員執行偵查高空擲物的工作。再者,房屋署於2004年起在高空擲物的黑點安裝數碼化流動式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以及於2010年引入體積細小並配備高清彩色數碼攝像機的便攜式監察系統,以便搜集證據以執行管制行動。房屋署或警方會按情況向違規人士提出檢控。

房屋署會繼續採取積極措施及透過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房屋資訊台、屋邨通訊、海報和單張等多途徑加強宣傳,以教育住戶維持公共屋邨清潔衞生的居住環境。

(三) 扣分制的目的是協助住戶糾正可能影響他們居住環境清潔的陋習及培養其公德心,並非旨在處罰居民或收回公屋單位。由2003年實施扣分制以來,扣分制的涵蓋範圍已增至28項公屋住戶常犯的不當行為,當中包括有關環境衞生、 住戶的公民責任、魯莽行為和違反租約規定等各方面。

扣分制實施後,廣受公屋住戶歡迎和支持。事實上,公共屋邨內的環境衞生在過去10年已持續改善。房委會檢討扣分制以至執行機制時,會謹慎考慮社會的整體情況,並會顧及住戶的期望,以求取得平衡。由於扣分制已涵蓋公屋住戶常犯的不當行為,房委會現時無意加入新增“扣分”行為。然而,房屋署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例如調配專責隊伍協助屋邨人員處理高空擲物個案及與警方加強合作,在有需要時向違規者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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