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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書面質詢:《協助保險業到前海開拓業務》(2013.06.19)

問題:
主席,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前海”) 的建設工作正在進行,而預計到2020年,前海將會發展成一個國際性的一流現代服務業體系。根據國家國務院批覆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中央政府要求前海積極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稱“CEPA”) 框架下有關先行先試的政策,而據悉本港金融業界亦銳意到前海發展。據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正根據先行先試政策,制訂支持本港保險業 在前海發展的優惠政策 (包括發展巨災保險試點、推動前海成為再保險中心,以及適當地降低香港保險公司進入前海經營的門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協助本港的保險業到前海開拓業務;若會,詳情為何,包括曾否與深圳的有關當局舉行會議,商討具體的建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回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主席,特區政府2003年與中央政府簽訂 CEPA,其後分別簽訂多份補充協議,年來成功通過CEPA平台,為香港保險業界拓展進入內地市場的渠道。相關的CEPA開放措施包括:

(一) 自2004年1月1日起,符合准入條件的香港保險公司經過整合或戰略合併組成的集團得以進入內地保險市場。香港保險公司可以參股內地保險公司,但持股比例不得超過 24.9%;

(二) 自2008年1月1日起,香港保險代理公司可以在內地設立獨資公司,為內地的保險公司提供代理服務;及

(三) 自2012年4月1日起,香港的保險經紀公司可以在廣東省 (包括深圳) 試點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經營區域為廣東省 (包括深圳)。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委及監管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促進兩地保險業的發展,並透過CEPA框架,爭取香港保險進一步拓展內地市場。

特區政府一直向內地有關部委積極爭取,以先行先試方式,適當降低保險業在廣東省 (包括前海) 的准入門檻。就香港保險業進入前海發展業務,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深圳保監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等部委一直保持緊密聯繫和溝通,共同探討深港兩地保險合作發展的機會,以及在前海推行各類優惠政策的可行性。我們亦會繼續聽取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就市場發展 (包括如何推動香港保險業在內地的發展) 提出的意見。未來,特區政府會繼續積極與內地相關部委作出跟進,協助香港保險業界拓展內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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