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主席,鑒於保險業和資產財富管理業長期面對人才短缺,政府於 2016 年 8 月推出為期 3 年的提升保險業及資產財富管理業人才培訓先導計劃 (“先導計劃”),以協助推廣該兩個行業和提升其從業員的專業能力。先導計劃的項目包括公眾教育、專業培訓資助計劃、暑期實習計劃和進修實習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先導計劃推出至今,專業培訓、暑期實習和進修實習的計劃的參加人數分別為何,以及各項目的最新進展;
(二) 有否評估先導計劃的培訓和推廣工作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將先導計劃恆常化,持續為該兩個行業培訓人才和吸納新血,以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及 “一帶一路” 倡議所帶來的機遇;及
(四) 會否考慮成立保險業學院,以協助保險業更有效地培訓人才;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主席,就質詢的各部分,我們答覆如下。
(一) 為培育優秀人才,以支持本港金融服務業的持續發展,政府在 2015-2016 年度推出為期 3 年的 “提升保險業及資產財富管理業人才培訓先導計劃” (“先導計劃”)。自 2016 年 8 月 以來,先導計劃下各項目的主要成效如下:
(二) 在檢討先導計劃下各項目後,我們已於 2019 年 8 月就檢討結果,以及將先導計劃延長至 2022-2023 年度並作出優化的計劃,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有關的優化安排如下:
(a) 在保險業方面,(i)擴大專業培訓資助計劃下可申請資助組織的名單,及 (ii)鑒於進修實習計劃的反應不太踴躍,不再延續該計劃;及
(b) 在資產財富管理業方面,(i)放寬專業培訓資助計劃的參加資格和項目規則,務求令更多人受惠,及 (ii)擴大大學生實習計劃下合資格學生的範圍。
(三) 我們會將先導計劃延長至 2022-2023 年度,並作上文第 (二) 部分的優化安排。我們會在 2022-2023 年度前檢討先導計 劃,並在考慮相關因素包括利弊、成本效益和持份者的意見後,考慮未來路向。
(四) 財政司司長在 2018-2019 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由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 成立金融學院的計劃。香港金融學院 (“金融學院”) 在金管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險業監管局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合作下,於 2019 年 6 月 26 日正式成立。金融學院的使命是成為培育金融業領 袖人才的匯聚點,以及推動貨幣與金融研究,包括應用研究的知識庫。保險業是金融學院領袖發展計劃的主要目標之一。
我們會繼續與業界人士和持份者共同探討並制訂不同措施和計劃,推動和促進金融服務業 (包括保險業) 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