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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口頭質詢:《改善法律援助制度》(2014.03.26)

問題:
現時在人身傷亡的賠款中,律師費平均也佔三、四成,有些甚至高達六成,可見香港的索償制度真的有問題。我現時手上有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關於法援的兩項投訴:第一,聽說有部分工作人員我相信指的是法援署的人員向申請者作出介紹,以及代包攬訴訟的律師行派名片;第二,有一名的士司機輕微受傷,本來索償30多萬元,他申請到法援後,竟然變成索償300多萬元,這是一項很嚴重的投訴。我想請問局長會否責成法援署認真進行調 查,以了解是否真有其事?如果屬實,那真的很嚇人。

答覆:
民政事務局局長:我曾與法援署署長舉行會議,他非常樂意收到這方面的任何案例,也會積極跟進和調查。陳議員剛才提及的第一個案例的確很嚴重,是違法的事,如果法援署的工作人員涉嫌和外間人士有勾結行為,我們一定不會放過,因為牽涉整個法援制度的正義,我們 一定積極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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