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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口頭質詢:《對“雨傘運動”參與者提出檢控》(2015.12.16)

問題:
主席,大型公眾活動的場面肯定十分混亂,警員既要維持秩序,又要採取拘捕行動,而且這些工作交替進行,採取拘捕行動後又要繼續維持秩序。所以,我想問局長如何能夠做好搜證工作。雖然局長剛才回答梁美芬議員的質詢時已經提供一個詳細答覆,但局長 一直表示正在試用隨身攝錄機,我想知道何時可以讓所有警員使用隨身攝錄機,令到搜證工作做得好一點,把犯罪分子繩之於法?

答覆:
保安局局長:多謝陳議員的跟進質詢,我們已買了一定數量的隨身攝 錄機,而且曾經使用過,現在處於檢討階段。就目前來說,除了隨身攝錄機之外,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在大型活動裏出動特別搜證隊。

這些特別搜證隊會利用高清手提攝錄機,拍攝現場的情況。我們除了在這方面提供特殊訓練外,有關拍攝工作還會由刑偵同事負責。我們現正考慮用這兩條軌方法處理事情。我們希望日後出現混亂場面的時候,我們都能夠應付得到。由於這些同事曾經接受特別訓練,他們應該能夠準確將事情發生的情況原原本本和有效地拍攝下來,作為日後的呈堂證據。我們會在這方面繼續努力,而且不會吝嗇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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