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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2021年水務設施 (水務設施規例) (修訂) 條例草案》發言(2021.05.05)

(恢復議員法案二讀辯論)

代理主席,我支持這項《2021 年水務設施 (水務設施規例) (修訂) 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希望《條例草案》可以通過, 令 “劏房” 居民不用再捱貴價水費。我要感謝麥美娟議員,為基層市民提出這項議員法案,真正為民請命,絕對值得支持。事實上,這次立法還有重大意義,現在立法會再沒有 “拉布”,社會又沒有 “黑暴”,立 法會可以快速地為社會作出貢獻,這次立法正是一個好例子,我期望這些貢獻陸續有來。

這次《條例草案》禁止以超過水費的價錢出售用水,違法人士一 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會被罰款 1 萬元。現時水務署收費為首 12 立方米免費,其後按用量遞增,每立方米介乎約 4 元至 9 元。然而,根據統計,”劏房戶” 現時大多數要繳付 15 元一立方米,而且沒有免費額度。基層市民收入已經不多,現在竟然還要繳付高昂水費,實在是十分荒謬。

社會過去雖然知道這些弊端,但一直束手無策。政府忙於應付反對派的攻擊,而社會輿論亦聚焦於政治問題上,以致應該做的事,政府都不敢做,令香港民生百病叢生。雖然這次《條例草案》由議員提出,但政府反應快速,亦是成功立法的重要原因。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如果涉及政府政策,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 事實上 , 議員要求提出有關政府政策的私人條例草案,政府通常也有很多政策考慮,過往難以得到政府的批准。不過,這次完全不一樣,行政長官很快便以書面同意麥美娟議員提出議員法案。

其實政府這次批准議員提出議員法案是相當罕見,正正顯示出政府改善施政的決心。事實上,政府正研究推出多項有關民生的立法工作,包括引入海外醫生、加強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以及制訂 “劏房” 租務管制等。今天這項議員法案正配合 “劏房” 租管政策,希望政府藉着 社會現在回復正常,盡快為民生做多一些工作,解決社會種種矛盾,顯示出政府的良政善治,爭取市民支持。

最後 ,我希望有關部門可以落實執法工作。我留意到有團體擔心,如果部門沒有決心主動執法,法例也只是 “無牙老虎”,即使 “劏房” 租戶明知道被濫收水費,但為免被業主趕走,可能也不敢舉報。 所 以 , 政府必須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執法 工作, 而且更應廣泛宣傳 , 讓 “劏房”業主不敢以身試法,”劏房” 租戶亦可知道自己的權益。多謝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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