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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2018年稅務及強積金計劃法例 (關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 (修訂) 條例草案》發言(2019.03.20)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代理主席,政府計劃就延期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提供稅務優惠,目的是希望鼓勵市民透過儲蓄,為日後的退休生活作出財務安排。現時,基層長者可享有長者生活津貼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保障。至於中產長者,由於他們擁有一定資產及財政能力,故未能享受社會保障,退休後只得倚賴強積金及個人儲蓄過活。倘若中產人士沒做好退休規劃,將來退休後便難免感到彷徨。

因此,我過去一直建議政府採取外國早已盛行的保險模式來解決社會老齡化這問題,尤其須照顧一眾交稅多福利少的中產人士的退休生活,有關措施包括即將推出的自願醫保計劃,以及我們正在審議的延期年金和強積金自願性供款計劃。政府只須負責提供有限的經濟誘因,以鼓勵具較佳經濟能力人士未雨綢繆,從而減少中產人士日後對公共資源的依賴。我認為這個建議是一個多方共贏的方案,既可幫助到中產市民,亦有助解決社會問題。另一方面,這也有助推動延期年金市場的發展,並可補公共年金計劃的不足。就這次以稅務扣除形式提供的稅務優惠,政府在許多執行細節上均十分嚴謹,而我亦贊同政府的做法,因為我們一方面須保障消費者利益,同時亦要防止公帑被濫用。舉例而言,條例草案訂明須披露產品內部回報率及保證年金不能少於 50% 的規定,從而提升延期年金計劃的透明度,有助市民作出合適的選擇,而法例的監管效力亦得以加強。

此外,政府亦能從善如流,原先建議的扣稅額上限為每年 36,000 元而已,所能節省的稅款最多只有五六千元,金額對中產人士的吸引力不算很大,業界人士擔心未必能推動到市民參加,因而無法達致原來目的。有委員建議政府把扣稅額增至 10 萬元,經商討後,政府最終同意將扣稅額增至 6 萬元,而所能節省的稅款最高可達 1 萬 元,大大增加計劃的吸引力 。 加大扣稅額不但可以吸引更多市民參加,還有助推動延期年金市場的發展。當然,我們亦希望政府在推出有關稅務優惠後,能因應市場經濟情況的改變和發展而調高扣稅額,以保持延期年金產品的競爭力。

就產品設計方面,業界希望除保障消費者權益外,當局還須確保產品具彈性,以便配合市場未來的發展。此外,亦有意見認為,政府應該設立機制,容許市民一次過全數交付供款,因為現時的扣稅額是逐年計算,倘若參加者一次過全數交付供款,將未能享受逐年計算的扣稅額優惠。事實上,確實有人會因某些原因而選擇一次過全數交付供款,例如他們獲發一筆花紅或獎金,想作為投保之用,但若逐年供款的話,便不知應如何處理未用的款項,因為銀行存款利息很低。因此,他們寧可一次過供款。鑒於一次過供款可以增加投資回報,我希望政府在日後進行檢討時,亦能夠考慮選擇作出一次性供款人士的需 要,為他們提供相關的稅務扣除優惠,例如容許他們可以把全數供款額分開逐年申報。

代理主席,我支持這項《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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