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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修訂) 條例草案》發言(2016.05.25)

(政府法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代理主席,首先,我申報我是代表保險界的。相信市民看到最新的MPF回報為負數,自然會“火遮眼”,可能很多事情也聽不入耳。可是,我認為市民是需要了解實際情況,需要真正明白近年的投資環境,以及理解在複雜的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制度下,如何可以令自己獲得更佳回報,這才是真正可以幫助市民、真正有用處。

數位議員都提出強積金收費高、回報低,我想談一談我的看法。我同意隨着強積金的資產增加,管理費應該要逐步下調。事實上,強積金的開支比率已由 2.1% 下跌 25% 至現時的 1.57%。安永4年前進行的報告顯示為 1.74%,現時已下跌 10% 至 1.57%。所以,政府應該繼續採取措施,進行自動化、電子化及簡化行政和合規要求,這樣才可以令管理費繼續下調。

談到回報低,相信市民也感覺到現時的世界已經改變,以往把一筆錢放在銀行作定期存款,就可以靠收取利息度日,因為以往的定期 存款會有4厘至5厘利息,但近年儲蓄戶口的利息只有 0.1厘,即使存放100萬元做 1年定期存款,也只有 0.15厘利息,等於每年只有 1,500 元利息,每天便是 4.1元,連買份報紙也不夠錢;在債市方面,亦由於全球債券的利息偏低,其回報亦創下歷史新低;股票也從高位回落 30%至40%。在如此艱難的環境下,相對而言,MPF的回報其實不算差。

在 2000年 至 2016年 3月,在扣除管理費後,強積金的年度化回報是 2.6%,大家請記住,這是已經扣除所有使費後的回報,較同期通脹 1.9% 為高。可是,如果市民把錢投放在低風險的基金,回報就一定低於通脹。所以,政府現時這個預設投資策略的安排,就是根據成員的年齡與投資風險掛鈎,使成員可以獲得更好回報,希望把現時沒有預設投資的600億元資產,由現時的 0.3% 回報率提升到 2% 至 3%。因為其他成員也可以參與此計劃,所以估計屆時將會有不少成員轉投核心基金,令MPF的整體回報和管理費有較大幅度下調,這是一個很好的政策,是應該盡快實施的。

接着我會提出我對各項修正案的意見。第一項修正案提出所謂的“全包”。大家也明白,現時業界的行政系統是按照法例要求以每天計算,以及提取基金和受託人的費用,但實付開支 (即補償基金的徵費、核數師費、法律服務費、郵費和印刷費等) 並不是每天收取和支付的, 所以並不能夠每天計算。

第一項修正案要求把實付開支納入在 0.75% 內,即是說要把實付開支改為每天計算,這樣會產生大量技術問題,難以解決。事實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已經確認這是難以執法的。我親自與積金局開會,它也表示,惟有每天向每個服務提供者罰款數十萬元,因為它不可以不執法,不然申訴專員就會找它麻煩。

所以,大家需要明白,很多事情說起來很容易,有人說不管費用調到多低,也會有人繼續願意提供服務的。很可惜,說這句話的人並非服務提供者,而他自己亦不會去做,只是一隻“塘邊鶴”。我希望這些“塘邊鶴”日後不要再說那麼多,因為這樣做會令有關當局無法執 法,業界只會無所適從,亦會影響數萬人的生計。我認為立法會是不應該通過一項已知會無法執行的修正案。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以資產規模為1億元或以下的混合資產基金為例,這些基金的其他收費和開支估計平均佔資產 0.32%,而資產規模為100億元以上的基金則為 0.14%。所以,如果這項修正案獲得通過,資產較少的基金及規模較小的計劃就會嚴重虧損,甚至要退出市 場。這將會嚴重削弱市場競爭力,只剩下大型基金可以運作,中、小 型基金全部也要離場,這樣絕對有違政府及大眾的一致希望,就是要在強積金引入更多競爭的原意。所以,如果通過這項未經業界諮詢的修正案,將會嚴重違反香港的程序公義,漠視本港的諮詢機制。

有人剛才提到,說為何左、中、右派也支持他,那麼,我們日後是否無須再進行諮詢,每次只要把事情拿出來討論,問一問左、中、右派是否同意便可以呢? 如果他們都同意就可以推行,是否這樣辦事呢? 如果我們討論的是香港是否要減稅,然後左、中、右派全部人也支持,那麼我們是否就要推行呢? 其實是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大家不要以為香港人是傻瓜,大家也是說道理的,請他不要硬來。

況且,這項修正案會改變業界和政府之間的共識和工作,再加上我剛才已經提及,技術上根本行不通,所以是一定要再討論的,並非一定不可以推行,但最低限度,即使業界盡量合作去做,也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才可以推行,所以我反對這項沒有經過諮詢便強行推出、要數年才能推行的修正案。

我現在想談談第二項修正案,便是 0.75% 加 0.2% 的實付開支。第二項修正案的技術問題比較少,因為相對第一項修正案,0.2% 實付開支是以全年計算的,執法上比較可行,自然可以比較快推行。其實,業界十分感謝梁家傑議員,因為他會見了業界20多間公司之後,建議 由政府自行提出 0.75% 加 0.2% 實付開支的做法。

我曾跟政府討論,政府回應時表示,問題在於現行的修正案十分粗疏,如果政府自己提出這項修正案,最少要草擬數個月,因為律政司要把它草擬得好一些。所以,大家要明白,有關的修正案仍然十分粗疏,只是自己想出來,然後提出來討論,之後又獲批准提出。如果這個議會如此辦事,我對大家感到十分失望。

所以,我十分多謝梁議員的意見,他其實說得對,政府應該自己吸納這做法,把修正案草擬得好一些,但時間上不容許,除非我們明年才處理這項條例草案。所以,這是一項相對沒有那麼差的修正案, 因為它最低限度認同 0.2% 不是以每天計算,而是全年計算,技術上可以比較快推行。我們業界預計,如果修正案獲得通過,明年上半年已經可以推出,令MPF的成員可以盡快受惠。

雖然這項修正案與諮詢結果不一,但為了令預設投資策略盡快推 出,令MPF的成員及早受惠,業界經過討論後認為,雖然方案沒有經過諮詢,但最低限度已經與政府討論非常多次,所以願意接受這個 0.75% 加 0.2% 的方案。但是,業界仍然需要時間與積金局商討細節, 以及與不同的服務提供者磋商,我相信可以在2017年內推出,令200多萬名強積金成員受惠。我十分希望各位議員明白業界的苦心,否決第一項修正案,支持第二項修正案。

至於黃毓民議員的修正案提出將管理費上限訂為 0.59%,我想大 家似乎不曾認真理解 0.59% 如何計算出來,為何不是 0.5%、不是 0.6%、 不是 0.3% 呢? 不過,同樣有議員表示支持,原因是管理費越低越好,但如果大家理性一點思考,“老兄”,要做得到 0.59% 才可以的。在2012 年11月,安永進行的一項MPF行政研究指出,以當時的 1.74% 管理費計算,基金經理佔 0.59%,行政費是 0.75%,保薦人收費、受託人利潤和計劃成員回贈佔 0.4%。換言之,0.59% 這個數字是有原因的,原來只是基金經理的收費,只佔 1.74% 之中的 34%,根本沒有計算合規成本最高的行政費,又沒有計算信託人和保薦人的收費,也沒有計算回贈,甚麼也沒有計算。

不過,根據安永的研究——如果大家相信這些顧問報告的話 —— 其他國家一些比較成熟的退休保障制度即使已經有很大的資產規模,其徵費比率也不能夠低於 0.59%。如果世界各地比香港先行數十年的退休計劃,其資產值比香港的MPF大無限倍的退休金的管理費也不能低於 0.59%,香港的MPF遠比外國的複雜,行政工作又多,又怎能夠將管理費訂為 0.59% 呢? 大家可否說一說道理呢? 如果真的強行通過 0.59%,又會否有公司願意做呢? 郭家麒議員 又是否願意做呢?

我希望大家否決第一項修正案,否決黃毓民議員將管理費上限訂為 0.59% 的修正案,並且支持第二項修正案,令預設投資策略早日實施。多謝代理主席。

陳健波議員 :補充資料:根據積金局公布的資料,由 2000年 至 2016 年3月,扣除管理費後 大家留意,已扣除管理費強積金年率化回報是 2.6%,但同期的通脹率是 1.9%。所以,強積金回報其實較同期通脹為高。

陳健波議員:鄧家彪議員這項修正案的目的,是迫使受託人保證投資回報率要跑贏通脹,否則他們會被罰款或“釘牌”。我絕對相信鄧家彪議員的意願是良好的,但實際上,如果以投資回報率須跑贏通脹為目標,基金經理便必須可自由決定資產組合,加上適當的資產種類配 套,才有可能達到修正案的要求。

核心累積基金的受託人必須根據計劃成員的年齡作出指定的資產分配。換言之,基金經理並沒有自由想怎樣做便怎樣做,還要被限制須投資於證券和債券上。大家思考一下,如果基金經理被“綁手綁腳”的話,他們可如何做到要求呢? 我希望大家明白真相。

此外,由於管理費可能會設有較低的上限如果大家通過剛才討論的 0.75% 加 0.2% 的修正案 所以根本沒有空間以保證回報的方式來達到跑贏通脹。意思是,如果受託人可自行計算,然後訂定收費,他們反而可以達到這要求。不過,情況並非這樣,而是大家規定他們的管理費不得超出設定的上限。所以,基金公司其實是無法做到修正案的要求。既然我們清楚知道在實務上他們無法做到,但他們做不到時又要被罰款,又要被“釘牌”,我認為是很過分和無理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強行通過修正案,以致將來有信託人被“釘牌”,結果會如何呢? 結果會是所有員工被辭退。現時,大型信託人上游及下游的工作涉及數千人。大家能否負擔這責任呢? 大家在提出有關意見時,是否明白後果會如何呢? 我希望將來的議會亦如是,大家不要為選票而做事,而要講道理,並諮詢業界,以了解對社會的影響。我明白,可能議員的原意是想打擊某些他討厭的人,而我亦清楚知道大家為何對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制度有如此大的怨氣。不過,大家要兼顧事實,然後尋找正確的道路,不應藥石亂投,強迫受託人達到大家的目標。我希望將來的議會可以這樣。是否臨近選舉,我們便要越“癲”呢? 我認為不應這樣。

我希望大家明白情況,而我亦明白大家的想法。不過,大家真的要商量,因為業界有眾多從業員,負責上游及下游工作的人最少有數萬人。大家是否要隨意打破他們的“飯碗”呢? 這樣又是否公道呢? 我希望大家可以細想,並要多聆聽。對於將來關乎某些業界的問題,或對於強積金制度的對沖機制,我希望大家清楚聆聽各方面的意見,並尊重他們的意見,不要只以自己的想法為出發點。我亦希望大家可以讓步。如果我們今天不讓步,一如審議《2014年版權 (修訂) 條例草案》般“企硬”,結果會如何呢?

我希望大家明白業界的意願,希望盡量減低……他們亦向我承諾會盡力做到要求。我希望大家諒解。

陳健波議員:我只想澄清一下,我絕對無意歧視精神病患者。我也不希望精神病患者被用作政治工具,上綱上線來抹黑或打擊其他議員。事實上,很多沒有精神病的人也可以很瘋狂的。但這樣形容鄧家彪議員,我其實不應該,亦根本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想說他的修正案過於極端而已。我的意思是,越來越接近選舉,恐怕修正案會越來越不適當和極端。

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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