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支持優化我們的退休保障制度,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更完善的保障,但是,我不同意不論貧富一律 “派發” 同一金額的老年金制度。事實上,香港有很多長者需要社會支援,政府應集中資源幫助有需要的長者身上,讓他們獲得較高金額的援助。
說到這裏,我預計有人會用人身攻擊的手法指罵做實事、說實話的議員。這些用粗俗說話來罵人的議員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中,以為這樣便能阻止其他議員表達不同的意見,我認為他們一定會失敗。可能又有議員指功能界別阻礙發展,阻礙扶貧,提出取消功能界別。大家也知道,大部分功能界別的議員是專業人士或各行各業的代表,一向最支持和推動香港的發展,令政府有較多資源來扶貧。所以,反對發展的議員提出要取消功能界別,其實令我啼笑皆非,摸不着頭腦。
我重申,對人不對事式的 “拉布”,不論怎樣也 “拉布”,一定會窒礙香港的發展,令香港付出代價,政府沒有資源做好退休保障,這些傷害慢慢便會浮現出來。我說了這番說話後,相信稍後又會有人惡意攻擊我,但我不會回應,只因為我今天再沒有發言的機會。有關議員千萬不要因而幻想自己是對的。
我支持政府的扶貧大方向,並希望在公共財政許可的情況下,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更大的津貼額;而資產審查方面,亦應該以寬鬆為原則,讓有需要的長者都能獲納入保障的範圍內。同時,政府亦應該保證當經濟有增長時,津貼水平亦應該隨之增加,包括不設資產審查的 “生果金”。
大家在這項議案辯論中亦討論到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制度對沖機制,我對此持開放態度,希望各持份者都能坐下來好好討論。其實上屆政府已提出劃線方案,但結果勞資雙方也不接受,新任特首更表示要重新研究。今天,我們看到對沖機制對於基層市民事實上有很大影響,但是,取消對沖機制亦對中小企帶來很大的衝擊,這些問題需要小心處理。但是,必須注意一點,當年推出強積金時,政府承諾加入對沖機制,以換取商界支持,所以,商界的反對並非無理取鬧。 勞資雙方各有道理,因此,雙方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應該用互諒互讓的態度作通盤考慮,共同尋找 “雙贏” 的方案。
最後,無論方案如何,如果落實取消對沖機制,不應要求僱主重新支付之前預計可用作對沖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否則對他們不公道。因為當時已預計那筆錢可用作對沖,突然間向他們追討,我相信很多中小企都不能支持。同時,政府應該盡量分階段實施,以減低對商界特別是中小企的衝擊。取消對沖機制導致中小企的結業潮,我相信亦非勞工界想看見的事。
至於公共年金計劃方案,我認為是好的方案,我知道很多市民對計劃有興趣。這種形式的退休計劃,正好適合比較富裕的長者。目前的問題是規模太小,可能供不應求,所以政府應逐步加大額度。另外, 我亦建議把強積金和公共年金接軌,讓有經濟基礎的退休人士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投入公共年金之中,以發展出另一條退休保障的道路。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