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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致謝議案》議案發言(2015.02.11)

代理主席,今年的施政報告並沒有搞甚麼花巧來取悅市 民,但我認為是一份務實且具前瞻性的報告。報告清楚指出本港面對 的挑戰,包括忽視了經濟發展的重要性,而且提出要制止任何破壞香港投資和營商環境的行為,同時表明只有透過推動經濟發展,才能令市民的收入增加,青年人有更好的上流機會,政府才會有財力解決房屋、貧窮、老年和環保問題。整體而言,施政報告對本港目前的困境看得十分透徹,但最重要的是,政府提出的建議能否落實。

首先,我想集中談保險界關注的問題。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當中包括海事保險產品及服務,我們歡迎政府的決定,並認同有關的業務大有可為,能為本港帶來很大的商機,但事實上亦困難重重。正如施政報告所述,本港海事保險已有一定規模,其實都集中於貨物保險上,但貨物保險的生意額比較小,而且發展空間有限。故此,我們應向高增值的海事保險項目發展,例如船殼及其他專業海事保險,這方面的保險生意額大,同時發展潛力相當大,目前只有歐、美、百慕達公司經營。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本港缺乏人才,因為高增值海事保險業務相當複雜和專業化,需要具專業知識的人士來處理。我相信要發展高增值航運和海事保險,便要多管齊下,而最有效並直接的方法,便是吸引國際船舶管理公司來港設立地區總部,由船舶管理公司帶動高增值航運服務及海事保險的發展,並由他們吸納熟悉海事及貨運專業保險人員來港。當然,要吸引國際船舶管理公司來港投資,便應用“總部經濟”的方式,用稅務及其他優惠政策,吸引上述公司來港投資,以 推動高增值海事保險的發展,從而為本港創造更多收入,為青年人創造更多優質職位。

另一個關注的問題是保監獨立。目前,法案委員會的討論已接近完成,但仍有部分問題值得關注,例如最佳利益的定義,香港保險業聯會已諮詢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意見,擬定出建議字眼,希望能同時平衡到消費者、中介人及保險公司的利益,希望政府能詳細考慮。

同時,中介人也擔心紀律處分的問題。獨立保險業監理局 (“保監 局”) 將來對投訴全權負責,包括調查、審判和量刑工作,中間並無任何機構可作制衡。中介人擔心會出現不公平的情況,因此我們建議,針對嚴重或複雜的個案,應該諮詢專家小組的意見,如果專家小組的決定跟保監局最終的決定不相符,保監局應作出詳細解釋。我們認為保監獨立是業界重要的發展,是業界30年以來最重要的改革,因此必須小心處理。

至於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方面,政府仍在草擬法例之中,保險業對部分細節有所擔心,包括清盤保險公司保單的退款問題,應參考外國的做法,定出短期退款及設上限的辦法。至於徵費問題,由於基金採用漸進式徵費模式,基金在有需要時會增加徵費額,例如有公司倒閉後,基金需要大幅增加徵費,以彌補有關支出,希望能訂出一個保 險界,包括人壽保險公司均可接受的徵費上限,以消除業界的不明朗因素。

此外,就保險業風險為本資本制度諮詢事宜,我們希望政府要小心,資本要求與保險公司所承受的風險要相稱。我們認為業界內有很多中小型公司,政府要因應實際情況,逐步落實有關措施,以免對中小型公司帶來嚴重衝擊。

另一項必須提的,便是打擊保險詐騙的問題。近年保險詐騙已達失控的情況。早前我提出打擊保險詐騙活動的議案,但這個是非分明的議題竟然被本會否決,實在令人擔心此舉會向不法分子發出錯誤信息,以為本會甚至政府沒有決心打擊詐騙活動,可以繼續明目張膽地騙取保險金。事實上,我已聽到有保險業、運輸業及中小企團體不滿本會否決議案。雖然議案被否決,但我希望政府能積極考慮我的建議,成立跨部門小組研究堵塞漏洞的方法。

今年施政報告的其中一項重點,便是決定預留 500億元用作將來退休保障的用途。我同意政府的看法,本港必須要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退休保障,但應只限於有需要的人士,否則本港難以負擔這個重擔,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要市民加稅來支持這項退保制度,更難於登天,最後只會失敗告終。所以,我認同新的退休保障制度,一定要 有入息資產審查,但可以較現時的福利制度寬鬆,讓更多基層市民也能受惠,而且金額應足夠退休人士的生活需要。

施政報告其中的一項重點,是青年政策。雖然這方面的工作比想像中少,但方向正確,而且這些是長遠政策,應該因應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調整,並非霎時間可以解決問題。我相信要幫助青年人,最重要的是推動經濟發展,為青年人提供更多優質、具前景的工作,青年人有一份理想工作便能解決很多問題。所以,我認為必須要盡快成立創新及科技局 (“創科局”),從而推動創新科技產業的發展,而這產業所提供的工作,正正是青年人最熟悉、最需要的優質工作。我希望本會能盡快通過成立創科局,因為很多青年人正等待這些機會。

最後,我會談房屋問題。近年政府已很努力覓地,以保證未來有足夠的房屋供應,這是解決香港房屋短缺最根本的方法。不過,近日不斷有地區反對政府改變當區的土地用途,阻止區內興建房屋。我希望大家細心想一想,如果本港不能解決住屋問題,香港便難以有安穩的日子,地區又怎會“有運行”呢?我希望大家要支持建屋計劃,如果社區利益因而受損,正規的做法,是要求政府撥出資源來改善社區環 境,而非阻止房屋興建。

有關自願醫療保險計劃的問題,我會留待第三節再談。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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