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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紓緩中小型企業購買保險的困難》動議通過修正案(2011.11.14)

陳健波議員就紓緩中小型企業購買保險的困難議案發言

近期有部份行業購買僱員補償保險及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時遇到困難,其實不單止困擾有關的行業,保險業亦深受困擾,同樣都是受害者。保險業經營有關的業務時,長期面對虧損,往往要靠其他保險業務的收益去補貼,營運上有很大的壓力。

俗稱勞工保險的僱員補償保險及俗稱第三車保的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性質上都是就意外傷亡的個案作出賠償,而兩類保險都同時面對長期虧損的問題。單以勞保而言,香港有50多間持牌保險公司可以承保,但現時保險公司接受勞保都小心翼翼,為甚麼呢? 就是因為過去二十年,已經錄到大約80億元的累積虧損,可以說,已經去到貼無可貼的地步!

勞保長期虧損的問題,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少僱主投保時,都會少報僱員的數目及薪金,從而減少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發現過不少真實的個案,有公司投保時只申報有9名員工,但後來發現全公司竟然有60名員工。另一個案中,有關公司大幅少報員工的薪金,實際的薪金開支是申報的十多倍。由於購買勞保主要靠僱主申報工人總薪金,而無須申報員工姓名,結果僱主少報員工數目,但保險公司仍要承擔所有員工的意外風險。老實說,上述的情況十分普遍,已經是一個大家都知道的公開秘密。

同樣,運輸業第三車保的問題亦困擾業界多年,直至近年有保險公司退出第三車保的市場,甚至有公司因虧損而清盤,導致運輸業界投保遇到困難的問題,進一步浮現。數據顯示,的士、小巴及貨車的第三車保業務連年虧損,例如的士業在06至09年間,合共虧損超過一億一千一百多萬元,而去年表面上有一千七百多萬元利潤,但如果計埋曾經擁有的士第三保業務一半市場佔有率、現已清盤的星輝保險,其高達十億元虧損的爛賬,的士第三車保亦根本十幾年都不會有錢賺。

保險業要增加業界的保險費用,亦都是逼不得已。去年的數字顯示,私家車的意外率是每一千架車就有15.5架發生意外,的士每一千架車就有223.6架,是私家車的14倍,而小巴每一千架車就有263.7架,是私家車的16倍。本來,不同類型車輛的意外率不應直接比較,但上述的數字多少反映出第三車保中有關運輸業業務的經營苦況。此外,可能好多議員都未必知道,近年每宗意外索償的金額不斷上升,如果有人嚴重受傷,每宗索償可以高達數千萬,例如數年前有名醫在跑馬地遇上車禍,最終庭外和解,但數目以千萬計。大家可以想像,第三車保的經營有幾困難。

不過,令到問題進一步惡化,主要都是因為近年索償代理及包攬訴訟活動的出現。索償代理往往會教事主誇大或虛報意外傷勢,從而詐騙保險賠償,令到保險業無論在勞保或第三車保的賠償上,都同樣損失慘重,所以業界近年一直致力打擊這些不法活動,希望藉此能有效減低虧損情況,亦都可以改善有關行業投保困難的問題。

但是,索償代理能夠成功得到鉅額賠償,社會確實存在一些客觀的問題,能讓索償代理有機可乘。首先,事主要詐騙保險賠償,通常都會誇大或虛報傷勢,以騙取醫生批出長時間的病假證明書,而醫院管理局的醫生或者私家醫生可能基於種種原因,往往容易批出超逾半年的病假證明書,

根據保險業界的統計,06年收到憑醫生發出長達半年或以上的病假證明書,從而申報工傷賠償的個案,多達一千四百多宗,之後竟然年年上升,及至去年已升至二千二百多宗,反映出情況正不斷惡化中。所以,我提出其中一項修訂,就是要求醫管局打擊誇大或虛報傷勢,以騙取長期病假證明書的不法行為。至於具體的執行辦法,可以考慮在發出半年或以上的病假證明書時,需要多一位醫生同意或由較高級的醫生覆核,有關的建議保險業界已經提出過多次,而我亦曾在本會早前成立的運輸業保險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上提出過。

其次,就是法律援助制度運作上存有流弊,間接助長包攬訴訟活動。按現行制度,法援申請人可以自行選擇代表律師,於是包攬訴訟的不法份子可以遊說工傷或交通意外受傷的市民,申請法援及選擇他們的律師,從而得到法援龐大資源,進行包攬訴訟的活動。上述的情況,在相關業界中是人盡皆知的事,但由於涉及法援申請人的個人權利,任何修改都可能引起好大的迴響,所以流弊不易堵塞,我希望有關方面提出一個能平衡各方面權益的解決方案。

第三,保險詐騙案件十分複雜,所以保險公司就詐騙個案舉報時,前線警員往往都不知如何處理,未能及時打擊有關的詐欺活動。我提出的另一項修訂,就是要求警方設立舉報渠道,讓市民及保險公司舉報詐騙保險的個案。有關的建議,我同樣已在運輸業保險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上提出,獲得警方承諾會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統籌及跟進有關的舉報。

另外,我最後一項修訂,要求律政司檢控民事藐視法庭的行為,以阻嚇虛報資料以詐騙保險賠償的行為。目前要向保險公司索償,當事人可以按法律程序提出民事索償,而向法庭遞交的入稟狀中,有關人士要簽署Statement of Truth (真實聲明),如果有關人士虛報資料,就可以構成民事藐視法庭的罪行。由於民事藐視法庭罪可被判入獄,保險業界相信,如果律政司能檢控有關行為,足以阻嚇到虛報資料的行為,相信能有效遏止詐騙保險的活動。

以上有關的問題,並非可以即時解決,為協助買保險有困難的僱主,保險業聯會已啟動僱員補償聯保計劃,並且增加查詢熱線的服務,而原本只為十九種高風險行業提供後援市場,近期亦已經開放,任何買不到勞保的僱主,都可以向聯保計劃求助,但大家要明白,聯保計劃接受高風險的投保,自然需要有風險管理措施,亦需要僱主申報詳細而真確的資料。

長遠而言,要根本解決問題,就需要僱主、保險業界及政府攜手合作,打擊上述提到的不法行為,本會已經成立了運輸業保險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各界正努力商討根治問題的辦法,我希望醫管局、警方及律政司能夠積極參與,一起研究解決的方案。

至於李卓人議員提出設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的修訂,我認為,如果上述問題未能夠根治,即使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亦無可能擺脫長期虧損的命運,反而會因為政府效率及風險管理能力都遠比私營機構差,而令到虧損不斷擴大,詐騙活動亦會有增無減,最後變相成為由市民出糧俾詐騙保險的不法之徒!所以,我不能支持有關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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