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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精簡強積金的行政程序》財經事務委員會發言(2013.01.07)

陳健波議員提到積金局電腦投影片簡介資料第3頁的內容,他指出,由於香港設立強積金制度的時間只有12年,該制度相對尚未成熟,仍有可以改善之處,這是可以理解的。相反,其他國家 (例如澳洲、智利、英國及新加坡) 的退休保障制度已運作20年至40年不等,要與該等國家在強積金制度的行政成本方面作出比較,既不適當,亦有欠公平。他預期,長遠而言,隨着經驗日增及運作精簡,將會驅動強積金制度收費下調。就此,陳議員支持積金局推出短期改善措施,以便受託人進一步將其行政工序自動化及精簡。他建議政府當局/積金局應考慮向僱主及自僱人士提供誘因,減少以人手和紙張文件往來的方式處理強積金行政工序。積金局行政總監備悉有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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