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根據政府的數據,現時香港大概有 92 000 個 “劏房”,居住人數為 21 萬人。他們的居住環境十分惡劣, 除了十分擠迫之外,”劏房” 衞生差,消防更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除了 間隔明顯違反《消防安全 (建築物) 條例》之外,我曾與一間電視台到深水埗視察 “劏房”,發現放置於走火通道的數支滅火筒都是過期的, 發生火警時不知怎辦。
居於 “劏房” 的市民大部分正在輪候公屋,但公屋的輪候時間越來越長。近年興建公屋單位數量仍然不足,估計輪候時間有可能會進一步延長。換言之,在短期之內,”劏房” 無可避免地會繼續存在。因此, 我認為有需要作出一定程度的規管,特別是在衞生及消防安全方面。”劏房” 一旦發生火警,後果真的可大可小。
事實上,要解決 “居住難” 的問題,實在需要較長的時間。為解燃 眉之急,發展過渡性房屋是急不容緩的。特首在施政報告提出容許改裝工廈為過渡性房屋,我認為是大膽而破格的建議。如果成功的話, 可以有效紓緩基層家庭的住屋需要,亦可以打擊目前工廈的非法 “劏房”,更可以因增加供應而令 “劏房” 租金回順。可惜立法會一直沉迷於政治炒作,根本沒時間充分討論這個可以真正幫助市民的方法。
根據社區組織協會的研究,全港有 1 000 多幢工廈,當中有 124 幢市區工廈適合改建為過渡性房屋。如果每幢工廈可建 150 個單位,即 有大概 2 萬個單位的潛在供應,可以容納超過 7 萬人。如果改建申請獲得政府批准,只需 1 至 2 年的工程時間,單位便可以出租,實在是 “快靚正” 的方案,非常吸引。不過,雖然這項計劃對社會十分有利,但如果未能吸引工廈業主以致沒人參與,這便十分可惜了。
回看政府的建議,政府會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以及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並會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同時由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專責小組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政府可能覺得這些建議已經十分突破,但如此被動的推動方式,其實只是鼓勵民間自行去做, 今時今日以這種方法推行,將難以取得成績,特別是經濟誘因並不算 大。現時工廈業主須投資一大筆錢才能改建工廈,申請審批亦可能困難重重,回報率未必很高。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又怎可能吸引業主主動參加?我們有時候真的要向新加坡學習,無論是推動經濟或民生計劃或招商活動,政府都會親自上陣,主動出擊,往往做出好成績。
所以,要計劃取得成功,政府應該更大膽,打破以前的框架,由 政府或半官方機構主導,親自與業主商討,提供貼身協助。根據估計, 每幢大廈改建的費用由數千萬元至過億元不等,如果政府可以為業主提供資助或貸款,協助業主辦理審批工作,同時把放寬地契豁免書申請的期限由原本的 5 年增加至 10 年,相信一定可以爭取到更多業主參加。
政府目前計劃撥出 10 億元資助過渡性房屋的發展,正好利用這個機會改建工廈;但是,政府必須要求業主訂出合理租金,提供面積比 “劏房” 大、衞生及防火設施較好的過渡性房屋,未來數年便可能釋放出近兩萬個單位,議案今天提及的種種問題亦可以一併解決。我希 望政府認真考慮,這些可以幫助市民解決問題的好事,政府應該排除萬難,勇往直前。
代理主席,我們今天討論的只是針對短期的問題,但長遠要解決房屋問題,始終要靠大幅增加土地。近期社會熱烈討論 “明日大嶼” 計劃,正所謂真理越辯越明,財經界的專家已經多次力證計劃切實可行。過去經驗亦證明發展棕地及農地根本寸步難行,收回高爾夫球場亦涉及很多爭拗,也要花很多時間討論。所以,”明日大嶼”計劃是解決香港居住問題的最有效方法,希望市民能夠多聽各方面的意見,自然可以判斷真假。同時,過去發展棕地及農地沒有成效,其中一個原因是土地擁有者覺得奇貨可居,但當 “明日大嶼” 上馬,將來會有大量 土地供應,再無奇貨可居,屆時發展棕地及農地將會更有把握,土地 的短中期供應便會更有保證。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