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日前通過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香港的政治問題終於得到解決。但香港要做到社會安定、市民富足,仍有很多深層次的問題需要解決,其中房屋供應肯定是深層次問題的第一位。
謝偉俊議員今天提出 “研究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及落實觀塘避風塘填海工程” 的議案。其實這項議案來得很合時,我們可以研究觀塘避風塘填海計劃,甚至可以討論一下連帶的土地供應問題,以期引起社會關注,凝聚共識。老實說,香港的居住問題已是 “火燒埋身”, 而過去 10 多年,立法會在 “攬炒” 政治的操作下,重大的民生問題根本沒有機會得到解決。我們今天撥亂反正,立法會需要重回正軌,全力認真地解決民生問題。
我支持謝偉俊議員今天提出的議案,我相信《保護海港條例》雖然有存在的必要,但亦不是鐵板一塊。觀塘避風塘因為在舊機場跑道的內側,在該處進行填海工程不會影響到維多利亞港的外貌,而且海 床不深,工程造價不會太貴,所以沒有理由禁止。事實上,根據有關團體的研究,觀塘避風塘填海計劃可提供 85 公頃用地,興建 7 萬個住宅單位,而工程時間亦十分短,對水質的影響不大,所以填海的好處是多於壞處。
此外,增加土地供應可用作興建公屋、居屋及港人首次置業 (“首 置”) 單位,協助輪候公屋的市民盡快 “上樓”,讓年青人購買自置居所。 此外,我亦同意填海計劃雖然重要,但同時亦要關注海上作業者的需要,因此有需要另覓一幅土地興建新的避風塘,提供足夠的泊位,保障海上作業者的安全。我明白這項計劃會有一定的難度,但如果政府有決心解決本港的深層次問題,便應拿出魄力,認真研究是否行得通,如是便應該盡快做。
若要長遠解決香港居住問題,仍然要依靠 “明日大嶼”,以及優化和善用現有土地。之前,反對派認為 “明日大嶼” 會令土地供應過剩, 這根本是 “攞嚟講 “。即使我們採納觀塘避風塘填海計劃,我們仍需要 “明日大嶼”,因為香港要維持國際大都會的地位,便必須要有土地供居住及發展之用,否則香港的發展便受到局限。事實上,政府在 20 年前因為樓價下跌而暫停造地計劃,其後遲遲未恢復,結果今天便因而承受無窮的苦果,證明造地計劃必須持續進行。而且,即使將 來土地供應有 “鬆動”,我們亦應該讓市民居住空間大一點,令市民可以生活得更好。香港居所狹窄,早已為人詬病,現在更有大量市民住在 “劏房” 或者 “納米樓”,一家人要住在百多二百平方呎的單位內,其實絕對不健康。
主席,我已在多年前建議,香港應效法新加坡的房屋政策,即推 動公營房屋發展,讓大多數市民租住或購買公營房屋。當然,香港有 自己的情況,不可能完全照抄,例如私營房屋亦要不斷增加,但擴大 公營房屋供應,滿足市民的需要特別是年輕人 “上車” 的需要這個模式是可行的。雖然政府沒有正式講明會效法新加坡,但近年來已採用多項措施,包括將七成土地用作公營房屋、推出綠表置居計劃、繼續推動居屋的興建及首置計劃等,正反映政府逐步朝這方向 走。我希望政府可以提供足夠的土地供應,以支援房屋政策逐步落 實,在不久的將來,香港可以做到市民安居、人人有樓住,變相亦能解決部分貧富懸殊的問題。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