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議員就盡快落實制訂標準工時發言
• 最低工資落實1個月,工會評估最少有10萬名“打工仔”受惠,平均加薪高達兩成。最低工資落實體現勞資關係絕非對立,雙方是可以透過協商,和平和理性的討論達到共識。
• 最低工資對象主要的是低層員工,而標準工時對象則是廣大“打工仔女”。標準工時規定僱主不可以強迫僱員工作超過每周法例規定的時數,僱員可以選擇不超時工作。如果超時工作,僱主則必須向僱員提供超時薪酬。
• 香港一向工時長,大部分市民不論工種及職位均要長時間工作,不單影響健康,為人父母的更失去陪伴小朋友成長或共聚天倫的時間。我一直支持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以及工作與生活平衡,目的便是重建家庭為本的核心價值。
• 最低工資落實後,不少基層“打工仔”均能受惠。但最低工資的負面效應亦陸續浮現,最明顯的是低學歷、低技術的中年和老年僱員在最低工資下被解僱,特別是不少較年長的大廈保安員。根據最低工資委員會的資料,實施最低工資後雖然有超過31萬人獲得即時加薪,但職位流失亦有4萬個。
• 另一個問題是香港已進入高通脹的階段,租金不斷上漲,最低工資下中小企首當其衝,工資成本飆升,進一步增加商界負擔。政府先後推出最低工資、競爭法,提出研究訂立標準工時,對中小企經營確實造成沉重壓力。政府應從長計議,小心處理標準工時的問題。
• 標準工時並非洪水猛獸,要大眾接受,政府必須加強與商界,特別是中小企的溝通,小心聆聽僱主的意見,並透過全面諮詢及考慮各方利益後才作出決定,避免重現休息日和“飯鐘錢”的灰色地帶。政府應先從多個範疇進行專題研究,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為諮詢工作做好準備。
• 香港僱員工時普遍過長,絕對不利於市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關係。訂立標準工時雖然會增加不同行業的成本,但最終如果令員工工作愉快,身心健康,其實長遠對整體社會帶來好處。任何立法的工作均要兼顧營商環境及香港的競爭力,大家應透過協商達致雙方也接受的原則。推行標準工時亦應按整體社會及經濟環境的承受力而推行,“一刀切”的做法不會為社會接受。我希望政府盡快諮詢,為立法作好準備,讓香港市民盡早可以享受到生活與工作皆可以平衡發展的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