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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發展可持續的生態旅遊》環境事務委員會發言(2012.11.26)

陳健波議員詢問,當局有否為帶領生態導賞團的導遊提供適當培訓,因為這是生態旅遊的一個重要元素。他認為政府當局有必要參考台灣發展生態旅遊的成功經驗。既然政府當局爲保護香港水域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已禁止拖網捕魚,他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在香港發展海洋生態旅遊。

漁護署署理助理署長回應時表示,當局已參考海外地方在發展生態旅遊方面的成功經驗。有關方面亦有為本地旅遊團的導遊提供培訓及資格認可。環保署助理署長補充,當局在設立地質公園後,已為從事該等範疇的生態旅遊工作的導遊加強培訓。政府當局自2009年起資助舉辦地質學課程,作為推廣地質公園活動的一部分,該項課程至今已有約600名人士參加。隨着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的措施為海洋環境提供更佳保護後,當局將會考慮推廣海洋生態旅遊。政府當局自2010年起推出一項試驗計劃,為漁民提供再培訓,使他們能成為生態旅遊導遊,以協助他們從事漁業相關的生態旅遊工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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