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代理主席。 首先要多謝簡慧敏議員提出這項有義意的議案,我是支持的。所謂電子政務,最簡單的說。
所謂電子政務,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推動政府廣泛使用數碼科技,從而提高施政效率,達到便利市民及社會的目的。 現時很多電子政務先進的地區,市民可在網上辦理大部分政府服務,包括登記結婚、申請不同執照、更改個人資料等,免除了輪候排隊,而政府工作亦 會大幅精簡。 同時,政府不同部門達到資料互通,亦是有必要性的。 抗疫期間,大家發現參與抗疫的部門,各自掌握的資料不能透過網上相通, 結果需要花很多時間與不同部門溝通或索取資料,也拖慢了抗疫工作,情況極不理想。
香港近年致力發展成為智慧城市,包括落實智慧政府的方案,但香港實際的發展其實未如理想,落後於內地、新加坡、東京。 澳門亦在兩年前立法全面推動電子政務。 事實上,要電子政務發展成功,除了需要有良好的數碼系統,更需要廣泛市民願意使用,當中亦需要市民的充分信任, 因為政府透過網上處理市民的資料,亦可能將資料交不同部門使用,部分市民因而可能擔心私隱的問題。
在“黑暴”之前,青年人長期受到錯誤資訊、假新聞的誤導,對政府充滿猜疑,很多時都不肯使用政府數碼服務。 “安心出行”程式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推出初期,有人散播謠言,指程式藏有追蹤功能,令很多人拒絕使用。 但是,時間證明一切,現時大家都明白這些都是假資訊。 另外,政府電子政務的重點項目“智方便”平台推出至今已有160萬人登記,使用過的人都說方便、快捷, 但“智方便”要取得成功,還需要社會大部分人參與,而目前的登記量遠遠未足夠。
事實上,政府近年已做了大量工作,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心,我相信一定可以挽回市民的信任, 但青年人長期接受錯誤資訊,現時重建信心亦需要時間。 不過,香港發展智慧城市、電子政務卻不能等。 今日簡慧敏議員的議案其中一個重點,就是透過立法方式來推動電子政務,以平衡個人私隱及公共利益,爭取打通目前的障礙, 簡議員更提出國內、外都有類似的個案或案例,證明用立法方式推動電子政務是合乎國際標準的。
目前,特首已訂下目標,在兩年後政府服務全面電子化,3年內全面採用“智方便”提供一站式數碼服務。 另外,政府正建立“授權數據交換閘”,讓市民可選擇授權相關政府部門透過數據互通的方式,交換個人資料。 然而,政府先要得到市民主動同意,才能推行,這做法恐怕會拖慢香港在這方面的發展, 而且很多市民都以為將資料交給某部門,政府其他部門自然會知道, 為甚麼要另外搞這麼多手續呢?
我相信,政府所掌握的市民資料未必全部都是最敏感的個人私隱,參考外國的做法,只要在符合公眾利益、當事人利益、有需要或緊急情況,便可以立法容許政府部門互相分享資料。 不過,真正敏感的資料,包括稅務、刑事紀錄、病歷等,可能需要分開處理, 這亦是較合理的做法,而這方面還需要社會進一步的討論。
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