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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檢討及改革長者住屋政策》議案發言(2010.06.30)

陳健波議員於六月三十日就「長者住屋政策」的議案發言

主席: 今天非常感謝劉江華議員提出有關「長者住屋政策」的議案,以及幾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其實,整個議案的精神,不單止是要喚起大家關注長者的住屋基本需要,以及政府要具體落實長者住屋政策,令到長者有尊嚴地生活;更深層的意義是,大家作為子女,我們在檢討長者住屋政策的同時,其實應該同時加入孝親敬老的元素,透過不同的政府政策,鼓勵子女照顧父母,甚至與父母同住,提升社會的道德觀念以及和諧氣氛。

古語有云:「百行孝為先」,孝順父母是每個子女必須要做的事,而且比任何事都重要。父母辛勞去養育子女,但當走到人生最後階段,子女都不在自己的身邊,那種滋味,絕對難受。

事實上,不少國家例如新加坡、台灣都有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法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隨着本港人口老化,香港長者的比例不斷增加,當中所產生的社會問題亦會愈來愈多,由住屋到健康,以至長者融入社會的問題,都會政府未來其中一個要面對的問題。

我相信,透過立法去規管子女照顧父母,並非最好的方法,反而,政府應該透過不同的政策,去鼓勵子女照顧父母,例如大幅增加子女供養同住父母的免稅額。又或者在公型房屋的設計上,考慮多元化的設計,有些家庭可能是兩代、三代甚至四代同堂,在設計上,以至在行政措施上,其實政府可以考慮按需要作一些調整。

例如在興建公共房屋的時候,設計一些比較大的單位,又或者設計一些相應的間隔,以鼓勵這些幾代同堂的家庭可以一起居。當然,這些「超級單位」在有關家庭的組成出現重大的改變時,就要交回政府,令到更多家庭特可以享用這些「超級單位」。

又例如一些年輕夫婦,甚至是老人家自己,希望有一定的空間或者私隱,但是雙方其實又好希望見到自己的子女或者父母,其實政府應該以全新的思維,透過具創意的方法,去安排子女及其父母盡量居住在同一個屋苑甚至同一樓層,政府應該盡最大努力,去幫助這些家庭,按他們的需要安排他們可以同住或者鄰居。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視家庭凝聚力,所以一直以傳統家庭的觀念作為整個公屋政策的核心精神。在住屋政策上,政府更加倡議源自日本學者提出「一碗湯」距離的主張,即子女煮靚湯送給父母分享時,湯還是熱着,因此先後推出不少鼓勵性政策,去方便子女照顧父母,例如有意和父母或子女三代同堂的家庭在申請組屋時可獲得先分配;有意和父母或子女就近(兩公里內)居住者,政府就會資助他們購買組屋。

根據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在二零零八年發表的組屋住戶調查顯示,調查共訪問約八千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單位,結果發現每十對獅城年輕夫婦當中,就有近四對選擇和父母同住或住得靠近。

調查又顯示,婚後選擇和父母同住或住得靠近的年輕夫婦,更從一九九八年的百分之二十九點三增至二零零八年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五,顯示當中不少更多年輕家庭既要獨立生活,但也不願遠離父母住處,以便維持密切的家庭關係。

反觀香港,過去我們議會內不少的議員都提出過,由政策到設計,政府不單未能鼓勵年青一代繼續與父母同住,反而間接鼓勵子女提早搬離年長的父母,自行出外居住。

而當這些年輕人搬離了父母以及家人,去到一些發展中的新市鎮時,面對着全新的環境,加上工作及社會壓力,往往在缺乏父母、家人及朋友的支援下,產生了不少家庭問題及悲劇。

另一方面,他們的父母亦都因為缺乏照顧,而可能要去入住安老院,既影響老人家的心理及身理健康,亦都造成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社會所付出的代價更大。

我們要檢討及改革長者住屋政策的時候,其實更重要是,去思考「家」對於老人家、對於年青人的意義,並不單是滿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更重要的是,國家是由家、由人去建立,如果我們的家庭是沒有凝聚力,社會又點能夠和諧呢?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原動議及其他修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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