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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檢討假期政策”議案》議案發言(2019.01.09)

主席,香港存有兩套假期制度,分別為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由於法定假日只有 12 天,較公眾假期少 5 天,勞資雙方多年 來一直為這個問題爭論不休。

根據政府的推算,現時大約有 98 萬名僱員放取法定假日,另有 超過 136 萬僱員每年放取 17 天公眾假期。勞工界一直爭取將假期統 一為 17 天,而僱主代表則反對此建議,主要擔心會增加中小企的經營成本,甚至可能需要把增加的成本轉嫁公眾,不利於營商環境。由於雙方各持己見,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我一直認為勞資雙方是共榮共生,任何改革都應得到雙方同意, 否則只會刺激勞資矛盾,結果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事實證明,只要政府願意出面協調,很多具爭議的問題最終都可達成協議。就目前的假期問題,我們不能無視僱主的憂慮,畢竟目前的困局是 1960 年代流傳至今,即使可以解決,亦應讓社會討論,由政府出手協調。我們 一直使用勞工顧問委員會 (“勞顧會”) 的機制,我相信此事亦可以由勞顧會推動,研究出一個各方面均能接受的方案。

我們一方面要研究長遠方案,但這不代表現時可以甚麼都不做, 其實政府可以用短期措施來紓緩勞工的生活壓力。我過去一直提倡工作與生活平衡,希望市民在工作之餘能享受生活,提升生活質素,具體的措施包括彈性上班時間、在家工作甚至讓員工放特別假期。我在 2017 年曾經向政府建議成立 “工作與生活平衡基金”,效法關愛基金的模式,由政府注資,由基金資助一些只享有勞工假期的員工放取特別假期,以減低他們的工作壓力。此計劃的好處是可以立即推行,因為錢是由政府支付的。

勞工及福利局在 2015 年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發現全港約有 98 萬名僱員放取法定假日,以此數字計算,如果這 98 萬人多放 1 天 假,以 2011 年的工資計算,總成本為 3 億 7,000 萬元,多放 5 天假, 總成本便是 18 億 3,000 萬元。如果我們推動這項特別假期措施,政府只要資助 3 億 7,000 萬元,便能令 100 萬名勞工多放 1 天假期,多放 5 天亦只需要 18 億 3,000 萬元,換算為今天的工資,粗略計算亦只是 25 億元。大家試想一下,政府只花 25 億元,便能令 100 萬人或幾十萬個家庭很開心地放假,亦能化解社會的怨氣,我認為是非常划算的。如果認為資助 5 天假期所需的公帑太多,那麼資助 1 天或兩天都可以,所需的資源更為有限。當然,這是初步建議,具體計劃是否可行,我認為值得政府深入研究。

長遠解決這個問題仍然需要勞資雙方拿出誠意,而政府亦應出面協調,甚至作出部分資助,以協助中小企平穩渡過難關,我相信目前的矛盾一定可以解決。

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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