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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議案發言(2014.10.30)

主席,我反對黃毓民議員的議案,因為他的議案只是建議調查佔中事件其中一天的事情,而不會調查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我認為並不適當。所謂“只見樹木,不見樹林”,因此我不能支持。

我支持梁君彥議員的議案,因為他對佔中事件會作出全面調查。剛才多位議員已經清楚說明,佔中事件產生了很多不清不楚的情況, 也是值得調查,我不再複述。然而,我相信很多正在收看直播的市民未必完全清楚我們的部分言論,所以我希望稍作解釋。

第一點,是關於捐款的問題。在香港,如果政黨公開收受捐款,大家也知道是可以的,因為政黨亦需要依靠捐款來維繫。我們所指的不適當或不應該的情況,是以私人名義收受捐款卻沒有公布,並作出 一些令人覺得牽涉利益衝突的行為,這才是問題所在。因此,不可以說某人以個人名義收受捐款,於是其他人也能收受捐款,政黨也可收受捐款。但是,政黨收受捐款在香港是合法的。因此,大家要弄清這個概念。然而,若以個人名義收受捐款卻沒有公布,並在事後被指收受捐款時不能清楚解釋,我認為這才是問題所在。

第二,經常有人說反佔中人士收錢,可能也有這個問題,但我相信只佔極少數,大家別以為所有反佔中人士也曾收錢。我可以告訴大家,如果你上茶樓或逛街,隨時也會聽到很多人大罵佔中,因為大家 亦深受其苦,例如上班受阻。我經常光顧的生果檔檔主,她每次見到我也投訴,現時到油麻地果欄買貨,每天需多花40至45分鐘。她已經 70多歲,我覺得她受到很大滋擾,但電視台未必會訪問她這類人。所 以,我相信香港有很多這類人士。

各位議員,不要低估其他人對佔中的厭惡,因為佔中確實影響了市民,並挾持了他們。其他人未必認同這種爭取的方法,並可能認為逐步爭取比較“穩陣”。但是,你們無故將他們捆綁在一起,他們立即已經受苦,如果再說甚麼“將來屬於我們的下一代,往後數十年屬於下一代,我們沒有資格決定”,這一點更為荒唐。因為,這些人很可能會活多數十年,你卻影響到他們數十年的生活。現時用這種不民主的手法來爭取民主,大家也會反對。況且,大家心中也明白,真正反 對佔中的人有很多,我估計至少真的有百多萬人,大家不要自欺欺人。可能你有很多朋友支持佔中,但我的朋友絕大部分也反對佔中。可能大家的生活圈子不同,朋友是物以類聚的,大家未必看到對方朋友的觀點。但是,我希望大家真的不要低估反佔中人士的數目,更不要抺黑他們全部也曾收錢。

有一天,我在YouTube看到一段訪問 現在大家經常轉發這類資訊 我記得是在金鐘訪問一名港大女學生。有一名反佔中人士走到她身旁,好像還有李慧玲及李柱銘。有人立即問他是否收了 錢,但後來也發現他根本是一名iBanker,他只是說出心底話。用不着凡是反對的,便問是否收錢,收了多少錢,這樣是很侮辱的。你不可以這樣猜度別人,希望大家也收斂一下。如果有人反對佔中,你應該聆聽別人的解釋,不要用粗口“問候”別人,也不要問別人收了多少錢,這樣對事件沒有幫助。

我反而想指出,“葉太”剛才提到這是一個香港的病灶。這個觀點很好,因為事實果真如此。大家需要明白,將來所有道德高地的議題,也會被人用作違反法治或可以違反法治的藉口。我相信,在香港“霸路”和衝擊的情況,將會變成常態,香港市民要有心理準備。此外, 由於這些衝擊人士曾接受佔中的演練,相信他們會更有組織,並更勇於衝擊警方。警方現時受制於律政司的檢控要求,在拘捕一個人後,可能未必有足夠證據,或須根據程序,因而未必可馬上作出檢控,令人誤以為可以沒有問題,並鼓動了更多人。其實,當警方掌握足夠證據後,那些人早晚也會被檢控,屆時則說這是秋後算帳。我相信,這羣人衝擊得這麼“好玩”,不會輕易收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將來香港經常會出現“霸路”和衝擊的情況,並會變成常態。

此外,我想指出,佔中事件對香港最大的傷害,是衝擊法治及香港社會的法紀。有法律學者和具法律背景的議員領頭,對法庭的禁制令置之不理。關於這種不尊重法治精神的行為,我認為他們應該給社會一個解釋。學生佔領馬路本已屬違法行為,並進一步發展至不尊重法庭禁制令。有學生竟然表示,即使接受起訴,也不會遵守法庭命令,實在令人震驚。我相信,要真正捍衞法治精神,便應該如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所言,即使對禁制令有保留,但法庭已經頒下臨時禁制令,市民便應該遵守。如果你不同意,便再提出質詢或上訴。

今天,有些法律界出身或熟悉法律界的人士領頭不尊重法庭,日後必會有人仿效,日積月累,任何基石也會倒塌。所以,我們必須以防微杜漸的態度,堅守法治的原則,任何理由也不能犧牲法治。雖然, 法律界及反對派有很多解釋,但對一般市民及投資者而言,守法是法 治精神最重要的一步。

我想讀出一名市民以WhatsApp傳送給我的信息,他希望我可在此向議員轉述。他問:“有數名立法會議員公然煽動市民違法,完全不尊重法律,請問他們為何有面目留戀立法會,究竟是權力、金錢或是 能夠立法又可叫人違法的過程很‘過癮’,繼而令他們留在立法會? ” 有機會的話,我希望那些議員也可解釋一下。

事實上,佔中事件原本未必對香港造成很長遠的影響。但是,法治的破壞卻可能會引起軒然大波。有外資公司的朋友向我表示,原本他以為香港的政治情況穩定,法治精神不會較新加坡遜色。但是,他現在開始感到憂慮,擔心投資得不到保障。我們應該知道,如果香港不再重視法治,後果便不堪設想。

此外,我關注到大部分學生也是和平理性的,但人羣中確實夾雜了一些有組織的激進分子,配備全副武裝,經常領頭做出一些激烈行為,甚至築起防禦措施,好像在打war game一樣,令原本和平的集會時刻充滿危險。由於他們混入學生中,學生反而成為了他們的保護傘。除了和平理性的學生外,這些激進分子究竟是甚麼人?背後代表甚麼組織?混入學生中的目的是甚麼?我相信很多人也想知道。了解清楚後,亦可以還和平集會的學生一個公道。

基於這麼多不明的原因需要澄清,因此我認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也屬適當。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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