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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議案發言(2021.07.14)

代理主席,我支持今次修訂《議事規則》的議案。

多年來,反對派一直利用《議事規則》的漏洞,在立法會進行 “拉布” 活動,目的是阻礙政府施政、打擊建制派議員及獲得政治利益, 這些漏洞成為了政治鬥爭工具。

有人問為何《議事規則》會有這麼多漏洞?很簡單,現時的《議 事規則》是承襲港英年代的立法局,當年的議員大多數是守規矩的君 子,事實上當年亦沒有人膽敢這樣地反港英政府。所以,《議事規則》 只用來防君子,不是用來防小人,不需要訂得太具體,有問題才由主席作裁決。回歸多年,反對派不斷鑽《議事規則》的空子,甚至歪曲 《議事規則》,做了很多荒謬的事情,而且越來越激進,甚至癱瘓立 法會,最後連 “臭彈” 也擲出來。發展到今時今日,我們唯有修改《議 事規則》,把這些漏洞堵塞。

代理主席,今天修改的各項規則,我也支持,包括議員出席會議時的衣着問題。全世界的議會開會的時候,官員和議員也會穿着莊重得體。這些是對場合的尊重,關乎議會的整體形象,其實不需要寫在《議事規則》也是基本的禮貌,大家應該知道怎樣做。但是,近年, 議員的衣着真的很隨意,有些人可能為了表達其反叛精神或表達自己的階級立場,或是要引人注目,但這些行為多多少少會破壞議會的莊 嚴,對議會及其他出席會議的人是極度不尊重的行為。既然有人不懂 得尊重自己,現時唯有好像訂立校規般,寫明穿着的要求。

另外,議會亦提出了具體的機制,限制日後事務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的人數及產生辦法。事實上,下一屆立法會將有 90 名議員,部 分委員會要規限人數亦是無可奈何,而今次提出的建議有優點亦有缺 點,但有關建議是大家商量出來的,所以值得支持。

不過,我個人認為,有關機制落實時應該有些彈性,議員之間應該有些默契,可以作出協調,因為有些個別的議員是需要加入與其界別或主要工作有關係的事務委員會,例如財經事務委員會起碼有 3 個 重要的組成部分,包括銀行業、金融服務業及保險業。如果有關的議員不能加入委員會,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金融界的陳振英議員和金融服務界的張華峰議員不是財經事務委員會的委員,這未必是一個最好的安排。

此外,人力、工商、經濟發展、發展等事務委員會也有類似的情況。當然,每個事務委員會人數上限是 20 人,理論上應該有足夠的分配。可能有人認為我杞人憂天,但亦不可以完全排除會出現極端的 情況。所以,我認為將來執行有關機制的時候,應該盡量協調相關的議員參加。

立法會原本有很寬鬆的議事空間,但因為反對派不斷搞破壞,現 時被迫要收緊《議事規則》。正如沒有 “黑暴”,沒有勾結外國勢力, 就不會有《香港國安法》,這些都是被迫出來的。我希望大家能夠珍惜現有的空間。如果繼續有人鑽空子、搞破壞,恐怕我們的空間只會 越收越窄。

多謝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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