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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動議的議案》議案發言(2013.01.09)

代理主席,近日在不同場合,也有人對我說,他們對香港的前景感到很憂慮。他們問,香港的鬥爭究竟要到何時才完結呢? 大家是否真的要這樣下去?香港有很多民生和經濟建設問題 正待我們去處理,為何我們不先處理這些問題呢?

雖然我不知道香港實際有多少人持有相同的看法,但我希望大家不要低估這羣人的數目,因為這些人的數目其實是在不斷增加。大家的憂慮是有充分理據的,很多香港人均知道,本港的競爭力早已大不如前,目前只依靠國際金融中心的招牌來維持港人的生計。實際上,本港的前景危機四伏,一旦金融中心的地位稍有不保,下一代港人也不知道可以依靠甚麼糊口了。

近年的執政者欠缺長遠的眼光,令香港多項深層次的問題未能解決,再加上過去十多年的不停內耗,本港經濟建設因此停滯不前。反 觀當年同為亞洲四小龍的南韓,其近10年的經濟成就,已經遠非香港可比。新加坡的旅遊和經貿工作亦做得十分出色,新加坡的平均家庭收入早已遠遠拋離香港,而台灣則由於受到政治爭拗的拖累,民生經濟持續低迷。事實上,除了南韓、新加坡和內地之外,還有很多亞洲國家或地區,也很努力地爭取發展機會。如果香港再不蘇醒,繼續沉迷於政治爭拗,忽視經濟和民生建設,香港亦只會一直沉淪下去。

今天議案的重點,是行政長官究竟有否嚴重違法或瀆職。正如很多議員所指出,行政長官確實有僭建的行為,而他的處理手法亦很有問題。但是,僭建和貪贓枉法到底是兩回事,嚴重性亦不能相提並論。至於虛假陳述的問題,我認為只是特首在事件上處理得十分差,提供的資料十分混亂,亦有欠詳盡。但是,我們根本並無有力的證據證明他作出虛假陳述,所以並沒有足夠理由啟動彈劾特首的機制。

我認為最正確的做法,是由屋宇署按法例和正常的程序,繼續跟進僭建問題。在輿論和傳媒的監察下,政府部門沒可能有任何偏袒。法治精神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而法治最講求的是人人平等,不可以因為特首是權貴而予以袒護,但同樣亦不能夠因為他的身份而罪加數 等,只要依足法例辦理便已經足夠。坦白說,行政長官在今次事件中,已經多次道歉,而且他所受到的羞辱,已令他付出較一般市民更大的代價。

我想強調一點,大家均知道僭建是違法的行為,但僭建亦是香港很普遍的問題,很多人也涉及這個問題,包括不少政界人士。我希望大家均能夠撫心自問,我們有否對別人的僭建窮追猛打,對本身的僭建則輕輕帶過呢?

有關特首僭建的爭拗已持續超過半年,泛民已經先後提出不信任 議案、要求引用《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 條例》調查,以及現時的彈劾 議案,我衷心希望,在完成這三部曲之後,立法會能重回正軌,集中處理本港各項急切的問題。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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