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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暫緩執行最低工資條例議案》議案發言(2011.05.11)

陳健波議員就暫緩執行最低工資條例議案發言:

• 最低工資是僱員、僱主及政府多年來共同努力的成果,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紓解在職貧窮,令數十萬基層工人的生活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多個國家或地區已經落實最低工資,香港作為一個關愛及尊重人權的社會,推行最低工資事在必行。

• 香港最低工資法例剛實行,任何新法例在實施初期或多或少都會出現一些技術及執行上的問題。但最低工資政策本身並無問題。香港通脹上升,百物騰貴,最低工資為基層勞工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大家並無異議。目前問題主要涉及一些技術及執行上的細節,一是飯鐘錢,另一是休息日;但我個人認為最低工資的整體原則是工人的薪酬和福利,不應該比最低工資落實前差。

• 其實勞資雙方絕對可以通過協商及互諒互讓去就飯鐘錢和休息日兩個問題達成共識,不影響到法例本身的推行。我一直深信勞資雙方都應該盡量用和解的方法解決勞資問題。最近勞工界與商會就本來極具爭議的保安員飯鐘錢問題達成共識,當中包括保安員工作超過8小時就會獲得飯鐘錢,例子體現香港勞工界以及商界互諒互讓的精神,同時看到商界有誠意去改善基層勞工的生活,肩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 大家都明白飯鐘錢和休息日的薪酬並非法定項目。面對著經營成本再度上漲的壓力,很多中小企並非不想向僱員提供飯鐘錢和休息日的福利,而是有心無力,擔心進一步推高成本壓力,最終結業收場。有提供飯鐘錢或者休息日福利的僱主固然值得嘉許,但未能提供的僱主可能因為經營困難,我們亦不能將他們標籤成無良,這種抹黑對所有僱主都並不公道,同舟共濟才是勞資雙方互助合作應有的關係。

• 我個人深信香港絕大部分僱主都遵守法律,而且真心想改善僱員的生活水平,當局如果發現僱主是蓄意違法當然要依法辦事,但社會在法例實施初期未能百分百掌握絕對可以理解,若僱主只是對法例認識不足而有誤解,政府應盡量調解及彈性處理,同時要加強向公眾溝通,積極宣傳及推廣法例,讓公眾更加清楚最低工資的計算方法,避免僱主因不理解法例要求而誤墮法網。

• 暫緩執法只會令法例名存實亡,增加資源,加強宣傳及推廣是較適當的做法。政府與勞資雙方努力多年,終於達成共識落實最低工資,各界需要時間去磨合,但數以十萬基層工人能受惠卻是不爭的事實,香港僱主亦都樂見工人生活得以改善,為香港締造有關愛及尊嚴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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