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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施政報告致謝議案》 (保險政策) 議案發言(2008.10.29)

今年的施政報告對保險業提出數個重點,我想在此討論這些項目。首先,在最近的金融風暴影響下,各行各業都受到很大影響,當中包括保險業。我希望政府能像協助銀行及中小企般去協助保險業,因為保險業從業員有超過6萬人,協助保險業一定可以減少業界裁員,從而減少失業人數,避免出現惡性循環,令香港經濟向下滑。因此,為了立即加強香港人購買保險的信心,我希望當局可以考慮把銀行現時的存款保障計劃擴展至各種保單。舉例來說,我希望存款保障計劃可以擴展至人壽保險的現有保金價值,使大家對保險恢復信心,避免市民趕着“斷單”,迫使保險公司提早售賣資產,致使其資產不斷下滑。

此外,我亦建議政府盡快考慮推行保險金可獲扣稅的安排,因為越多市民願意自資購買保險,有需要依賴政府的人便越少,所以政府其實是有責任鼓勵市民多購買保險的,特別是在醫療和退休保障方面,我希望政府可盡快考慮為購買保險者提供扣稅。

至於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方面,我是支持的。不過,在設立基金時遇到很多的技術性困難,目前還待解決,尤其是資金的來源。如果單靠保險徵費,可能要5至6年才能累積比較足夠的基金。為使基金可以早日推行,我希望政府可在提供資金方面加以協助,在基金儲存足夠金額前,為該基金提供資金,使該基金可以盡快運作,加強市民對保險的信心。

對於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獨立方面,我支持任何可以令香港的保險監理更完善的措施,但保監處獨立於政府部門這項建議,由於牽涉保監處要增加資源,自負盈虧及收回成本的模式運作,最直接受到影響的可能是保險公司,因為這會令保險公司的牌照費上升,增加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令經營更困難。在當前的金融風暴沖擊下,我建議在考慮保監處的時間表時,應該考慮當時香港的經濟環境。最重要的是要明白在保監處獨立後,其營運開支不一定要靠增加牌費來收回,是可以考慮其他方式,例如一次過注資保監處,以免保險公司在保監處獨立後,便要立即面對增加牌費的困難,因為大幅增加牌費,會使保險業百上加斤。

粵港合作方面,我很高興政府一直有CEPA這項安排,也感謝國內支援香港。可是,根據CEPA的協議,如果香港保險公司要進入國內的市場,必須有50億美元的資產,再加上30年的業務經驗,以及在內地開設辦事處兩年。由於門檻甚高,可以進入國內的香港公司並不多。現時,最理想的是廣東省就服務業推出的“先行先試”措施。我希望政府可以把握這個機會,跟廣東省商討把門檻降低,令香港的保險公司可以進入國內開拓業務。這其實是一舉兩得的,一方面可以讓兩地交流產品、銷售方法、承保,甚至是賠償等知識;另一方面,香港有很多公司是在國內設廠,他們也希望香港公司可以進入國內開業,以支援他們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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