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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議案發言(2012.10.24)

主席,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新發展區”) 計劃已經研究了 十多年,政府在2007年更將新發展區計劃列為十大基建項目之一,但 在新發展區計劃進入第三階段諮詢時卻突然變成一宗政治事件。今天有議員提出議案,建議撤回新發展區計劃。坦白說,新發展區計劃或許有修改的空間,但以今時今日的情況而言,我認為萬萬不能撤回。

本港樓價近期已經上升至非港人能夠承擔的地步,土地供應不足是最根本的原因。根據資料顯示,現時可用作興建住宅的土地,實際上只有約390公頃。對於郭家麒議員剛才指有2 000公頃土地,我希望陳茂波局長能稍加解釋,因為如果大家經常聽到這類信息而信以為真的話,大家評論的基礎便會截然不同。我真的很想知道,究竟政府是否如此荒唐,擁有大量土地但卻亂說一通呢?由於涉及政府的公信力,我希望政府能多作解釋。

根據外界估計,由於 390公頃的土地只足夠供未來數年使用,所以開闢新的土地供應來源是當務之急,而新發展區計劃最少可提供 150公頃住宅用地,將會是未來土地供應的重要來源之一。我們可以想像到,如果新發展區計劃被撤回的話,便變相向外宣布,政府爭取更多土地供應又再受拖延,即本港的土地供應將會繼續短缺,那麼市場將有何反應呢?我相信,這種情況一定會被演繹為供應再次出現嚴重短缺、樓價想下跌也難,屆時一定會吸引大量資金蜂擁而至,樓價將會上升至難以想像的水平。

此外,香港目前的公屋輪候人數直迫20萬人大關,需求正不斷增加,實在有需要不斷尋找合適的土地。在新發展區計劃下,有超過四成住宅用地將用作興建公屋,亦是將來公屋的重點項目,其重要性無需我在此多言。

事實上,要求政府增加土地供應以興建足夠的公私營房屋,已是全港市民的共識,亦是穩定樓價最根本的方法。所以,從社會大局出發,我們應該做的事,是協助當地居民爭取妥善的搬遷及復耕安排,而並非撤回新發展區計劃。

另一方面,為了面對將來的經濟挑戰,新發展區計劃亦必須上馬。本港經濟過去集中於金融業,一旦出現金融危機,本港經濟將會全面受累,所以發展多元化產業,是本港另一項重要的工作。新界東北鄰近深圳各個口岸,可以為香港創造很多新的經濟活動和就業機 會,而當局亦曾預計可創造超過5萬個職位。有建議更認為可以在新發展區內建立新型產業園區,與珠江三角洲已有的產業集羣形成互動,發展資訊科技、環保科技、物流、高增值工業及科研等產業。上述的發展及新創的職位,其實對改善本港產業結構不平衡的情況,有很重要的啟動作用。

正如上面所說,新發展區計劃不能撤回,但應該有修改的空間。其實,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人均對新發展區計劃有不少意見。我認為政府可以繼續聆聽各界人士的意見,寧願進度稍慢,也不能掉以輕心。

我個人認為,新發展區計劃有部分問題仍然有商榷的餘地,包括新增人口的問題。按政府的推算,新發展區可興建約54 000個單位,共可容納15萬人。但是,整項新發展區計劃涉及過千億元的投資,可用土地共有533公頃,如果只能夠供15萬人居住,實在未有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有不少研究均認為,將可容納的居住人口由15萬人增至 25萬人,是較為平衡的做法,同時亦能確保有足夠的人口支持完善的交通網絡。

另一方面,根據現有規劃,新發展區的商業用地只有 1公頃,約佔整項計劃的0.1%,反而農業用地則有54公頃,佔整項計劃的6.9%。按照政府的計劃,新發展區內應能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供居民於就近地方上班。但是,1公頃的商業土地能否產生數以萬計的職位,實在惹人懷疑。同時,受影響的居民只有約200個農戶,但政府卻撥出 54公頃土地作為農業用途,比例是否適當仍有待研究。而且,根據政府的資料,新界有很多地方均適合農戶復耕,而復耕亦不一定要選在新發展區內,有關的問題相信政府會小心研究。

此外,我也很同意新發展區應保留足夠綠化及休憩用地,但按照目前的規劃,休憩、綠化、美化地帶、生態公園、農地、河流及道路等用地已佔新發展區五成半的土地。我不敢說這是否適合,但卻覺得可以仔細衡量,特別是有關的建議可能已提出一段時間。此外,當局在發展新市鎮時應否預留一些彈性,以配合將來的需要呢?當然,如果各界均認為有需要保留有關規劃,大家也應該接受。

我一直認為,自然保育與城市發展並非一定互相排斥,只要做好規劃及監管工作,便能在發展與保育之間共同進行。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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