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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改革主要官員問責制”議案》議案發言(2021.06.23)

主席,主要官員問責制 (又稱政治委任制) 已實施 18 年, 社會評價普遍欠佳。有個別問責官員被人攻擊至體無完膚,甚至有人將施政的種種弊端完全歸咎於問責官員。事實上,問責制確實存在結構性問題,今天香港的政治全面回到正軌,我同意現在是適當時間作出改革。

對於問責制,我認為要公道說句,問責制由誕生的第一天開始便成為反對派追擊的對象 , 行政主導根本名存實亡 , 政府變成 “熱廚房 “,問責官員只有 “捱打”,根本難以做到具體成績。在 這種有辱無榮的環境下,越來越少人願意當問責官員。所以,問責制是有問題, 但把所有施政問題歸咎於問責制亦不公道。

有人說道 , 問責官員沒有高瞻遠矚的魄力 , 不能解決深層次矛盾,不能達到問責制的目的。當年參與推動問責制的劉兆佳教授曾指出,問責制的原意是要讓特首組建志同道合的領導班子,同時建構一 個管治聯盟,由建制派、愛國的專家、學者、意見領袖及社會各界組成,從中挑選問責官員。他們抱持基本的共同理念,施政可以有連貫性,官員制訂政策時亦可以高瞻遠矚。

不過,最終不但管治聯盟做不成,反而每屆政府完結皆會變成官員大換班,施政自然難以有連貫性,官員亦不敢推出長遠政策,自然不能解決深層次矛盾。不過,香港今天終於可以由 “愛國者治港”,希望可以逐步落實管治聯盟的概念,從而落實問責制的精髓,亦鼓勵有志者加入政府工作。

問責制的另一個問題,是問責局長雖然是有關部門的首長,但竟然不會涉及公務員仕途的有關事宜,例如聘任、晉升及紀律事宜。根據現行制度,常任秘書長雖然要向問責局長負責,但公務員和問責官員沒有從屬關係,而《公務員守則》亦訂明兩者是夥伴精神的合作關 係。公務員只向公務員上司負責,問責局長不可過問公務員的仕途。 這種制度其實相當古怪,在實施問責制前,局長對公務員有全面管理權,但現時的問責局長卻變成名副其實的無兵司令。

事實上,公務員制度的好處是穩定,壞處是傾向保守,而問責制可以為政府引入新思維,如果兩者能夠完美融合,政府施政便可以做到穩健又求創新。然而,現時這種夥伴精神的合作關係,要靠局長與公務員搞好關係才能成事。從管理的角度而言,這種特殊制度容易把大家推向對立面,引發問責官員和公務員的衝突,這些事以前皆曾發生,日後亦會發生。我想這種權力分割的做法絕對不利於管治,政府應研究如何處理。

最後,我想談談政治助理的問題。很多人認為政治助理同樣是問責官員,但沒有甚麼實際作用。當年增設政治助理一職,目的是要為局長提供政治意見及評估,工作性質應該類似政治公關,是一個很重要的職位。不過,不知何故,過去不少政治助理由 “政治素人” 擔任, 變成用首長級的工資訓練政治新人。可能大家被 “政治助理” 的名稱誤 導,結果等於放棄政治公關的工作,難怪過去政府與反對派駁火時, 在爭取輿論及推銷政策時無還手之力 , 反映出政府亦不重視政治公關。

所以,政府可考慮把政治助理易名,避免誤解,並邀請經驗豐富 的政治、公關或傳媒人才擔任,做好政治分析、評估民意趨向、提出推銷政策方針,以及打通政界人脈關係等工作,以發揮應有作用。

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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