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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推動電動車普及化》議案發言(2018.04.12)

政府大約在 2009 年開始大力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而且推出不少措施,當時立法會也熱烈討論這個問題。很可惜,時至今日,香港只有 11 000 輛電動車,佔香港車輛總數的 1%,實在令人失望。

電動車發展不理想,是由於有不少問題仍然未能妥善解決,特別是充電設施的問題。目前,新建大廈已規定停車場車位要安裝充電設施,才能獲得全數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過去 7 年已批出 4 萬多個有充電設施的車位。當然,如果如原議案的建議,修改法例強制所有新大廈車位必須有足夠充電設施,可能會更直接有效。事實上,現時最困擾的問題是舊大廈如果要加裝充電設施會遇到很多問題,包括法律、資金及技術困難,令不少大廈也做不到。

我是港島一個大型屋苑的業主委員會 (“業委會”) 主席,我們的屋苑有 3 000 個車位,為了安裝充電設施的問題而困擾多年,單單是研究可行性方案便花了兩年多時間,包括研究私人車位使用公用供電設施而衍生的收費及法律問題,過程相當複雜,這點我可以與大家分享。數年前,由於有不少住戶提出要安裝車位充電設施,業委會於是開始研究,原本以為很簡單,但了解後才發現大廈的原有供電量有限,如果不提升供電容量,每個停車場只能安裝約 20 多個充電設施, 根本不能滿足需求。但是,如果要增加更多設施,必須提升整體的供電設施。

然而,要提升整體的供電設施亦不簡單,我們的屋苑有 4 期為多層住宅,每期工程費用也要 100 多萬元,而工程完成後還要再拉線安裝充電設施。基於用者自付的原則,安裝充電設施的業主要支付一筆數萬元費用,另外也要考慮法律和技術上的問題,令有關工作一拖再 拖。幸好,最近有電力公司提供充電的顧問服務,提出新方案,由車位的業主直接向顧問公司申請,再由顧問公司負責所有工程。業主自己負責自己的費用,業委員只需監察,無須直接介入,避免了許多問題。

事實上,我們雖然是比較大型的屋苑,而且業主願意自付安裝費用,業委會和管理公司做事也很有魄力,但我們也要花大量時間和精力才能解決問題。如果一些較小和老化的屋苑,又或大廈的法團根本不想處理,相信要引入充電設施必定更為困難。所以,我認為政府要將電動車普及化,應先協助大廈解決安裝充電設施的問題,提供更多協助,甚至直接提供經濟誘因,務求加快現有大廈安裝充電設施的進度。我相信解決這個問題後,電動車才能真正普及化。

另一方面,我們推動電動車普及化難免會衍生出一些問題,政府應及早提出解決方案,以免產生新的社會問題。最基本的是處理廢棄電池的問題,由於電動車的電池使用數年便要更換,普及化之後無可避免會出現大量被更換的廢棄電池,這些電池有嚴重的毒性,會危害環境,但政府至今仍未有完善的處理政策。所以,政府要先提出電池回收和處理的政策,例如要求生產商提出一套完善的改善方法,才能落實普及使用電動車。

另一個問題便是舊車廢棄的問題。如果電動車成功普及化,可能在數年內會有大量車主轉用電動車,即可能有大量使用燃油的舊車被換走,這些舊車無論流入二手市場或被廢棄,也可能出現很多問題, 政府必須事先評估情況,並先行提出解決方案。我們必須做好配套政策,否則即使電動車普及化得到成功,香港的環境亦難免成為受害者。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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