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上月我參加了立法會的考察團,參觀東江流域的供水設施。今次的行程令人留下深刻印象,我喝了這麼多年的東江水,都是第一次親眼看見東江的情況。我看到內地為了維護水質做 了大量工作,情況令人滿意,而且根據匯報,水質合乎最高要求。今次考察東江流域,令我想起小時候香港制水的情況,這些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香港在 1980 年代後,由於已經有穩定的供水,已經未曾出現制水,所以 “80 後”未必經歷過這種苦況。
今天的議案促請政府更改購買東江水的方式,由 “統包總額” 改為 “按量收費”。目前,政府正與內地商討未來 3 年的供水協議,我當然希望政府能夠爭取更佳條件的協議,價格更便宜當然好,但我們要小心,不能夠因小失大。我們看見水價在過去 11 年有上升,但我們也要了解,其間的通脹率、匯價的波動及內地為了保護水質而作出的巨額投資。
過去 11 年的東江水價格由 2006 年的 24 億 9,000 萬元上升至 2016 年的 44 億 9,000 萬元,單單從數字上看,增幅 80%,平均每年累積增加 6%。不過,人民幣同期升值了 10%多,我們以港幣付款, 兌換成人民幣,自然就貶值了。如果撇除匯率的因素,2006 年的水價應該是 25 億 6,000 萬元,2016 年應該是 38 億 5,000 萬元,實際增幅是 50%,平均每年累積增加大約 4%。
水價升幅 50%,只是帳面數,這個數字尚未扣除內地的通脹因素,內地同期累積的通脹率達 35%,同時再要扣除營運成本上升的因素,準確的數字有待政府計算,但肯定 11 年的升幅遠遠低於 50%。
同時,除了帳面上的情況,我們也看看一些實質的成本。我相信今次有份考察的議員均不會反對,內地真的很認真保護水質,以及投入很大的資源,過去東江流域 6 個城市合共投入大約 420 億元,以改善水質環境,而香港除了水價外,就無須額外付出保護水質的費用。 此外,我們很容易忽略一點,便是東江沿岸的土地都不得開發,據稱涉及的土地最少有 70 平方公里,過去內地無論經濟或房地產發展都處於黃金 10 年,如果要計算這些成本,代價非常大。所以,我們看到水價上升,但亦要明白他們付出的成本也很大。
此外,有議員認為由 “統包總額” 改為 “按量收費”,會對香港有利, 這些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事實上,這些是市場的營銷行為,”統包方式” 通常會有折扣,而 “按量收費” 其實可能會更昂貴,而且 “按量收 費” 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因為這種方式不會保證購買多少食水,一 旦出現旱災,當廣東省本身也沒有足夠的水使用時,屆時內地沒有義務保證有足夠的食水供應香港,難道香港屆時又要制水嗎?事實上, 近年的天氣經常有反常的現象,出現大旱災其實一點也不奇怪。
至於海水化淡的建議,我同意是值得我們研究及落實,因為內地同樣面對缺水的問題,萬一將來出現供水不敷應用時,我們也有後備水可以救急,但在目前的階段,只適合作為支援或後備方案,因為海水化淡的成本高,政府估計會較東江水貴 1 倍,而香港人注重健康, 海水污染情況相當嚴重,甚至有很多不同的化學物質,即使經過化淡和過濾,是否一樣適合人類長期飲用?長遠對人類有甚麼影響?其實 也不知道。
正如上述所說,政府現正與內地商討內地未來 3 年的供水協議, 我也認為可以爭取更好的條件,例如我們可以更準確估算每年的需求量,從而令水價升幅放緩。此外,政府當然應該推廣節約用水和妥善控制水管的滲漏情況,務求在各方面均不要浪費食水。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