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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推動本港體育運動發展》議案發言(2010.01.06)

陳健波議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在立法會上就「推動本港體育運動發展」議案之發言稿

主席:
體育運動,不僅有助身心健康,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其實它有着不同的社會功能。

從醫療角度看,不少研究已經指出,定期進行體能活動對人體健康有很大的裨益,包括延長壽命和減少罹患心臟病、中風、糖尿病、結腸癌、高血壓、骨質疏鬆、肥胖、焦慮和抑鬱的機會。隨着人口老化,政府應該帶頭鼓勵「全民運動」,進而就是鼓勵「終身運動」,令市民身心更加健康,同時亦減少市民及政府在醫療方面的開支與壓力。

從教育角度看,運動可以鍛鍊身體之外,亦可以協助人類發展不同的基本能力,包括培養奮鬥精神、獨立思考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在運動過程中,好像足球、籃球這些需要與人配合的運動,有助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與分享,亦可從中學習尊重、關懷以及團隊合作。

香港年輕一代,不少都沉迷於網絡世界,由遊戲到結交朋友,全部都可以坐在電腦面前就已經做得到,年輕一代經常生活在一個虛擬世界裡面,造成愈來愈多所謂「電車男」、「宅男」這一類不見天日的隱蔽青年,長時間上網,身心不免受到影響,原因就是社會上上網的風氣,比做運動的風氣更加盛行,而產生這種風氣的原因之一,是香港市民做運動的機會及方便程度,遠比不少國家如丹麥、瑞典以至鄰近的新加坡還要低很多;我想指出的是,香港體育運動在軟件及硬件方面的發展,仍然非常之不足。

事實上,多個國家或者城市早在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時間,已經洞悉到體育運動對國民身心健康及國家健康發展的重要,因而制訂不同的政策甚至設立專門小組,全力推動「普及運動」以及「精英運動」。

參考過各國的做法,無論這些國家或者城市的體育行政架構是怎樣都好,不論是行政府抑或志願機構主導模式,還是採用中介者模式,大前提是,在整個體育政策下,政府都有一個不可取代的主導角式,就是為國家整體的體育政策定下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當中包括一個清晰而可行的路線圖與時間表。

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政府多年前已經推行一個名為「終身運動」 (Sports for Life) 的計劃,鼓勵國民趁年輕時選定一項運動練習,養成運動習慣,計劃並訂下了具體的策略目標,在指定時間內提高新加坡積極參與體育運動的人口比率─ 由1992年的24%,增至2000年的40%,到2005年更增至50%。

澳洲政府就會定期做調查,研究國民參與體育運動的程度,當結果顯示體育運動參與率有所下降時,政府就會即時推行全國運動,鼓勵國民參與體育運動。

事實上,政府早於2002年曾經就香港的體育政策進行檢討,希望為香港定出五至十年的體育發展制定詳細的策略性政策,但事隔八年,香港在「普及體育」以及「精英體育」兩方面,仍有很多不足之處,我認為政府絕對有責任牽頭,重新作出檢討,制訂一套明確可行而又具創意的體育政策。

去年三月,我在立法會提出「推動全民驗身」的議案,當中我促請政府推動健康生活及健康教育,全方位鼓勵市民多做運動,讓香港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健康城市,目的就是希望政府要多發展香港的體育運動。

當時我提出一些大型的民間體育活動,確實可推動市民參與運動,最成功的例子自然是渣打馬拉松,每年都吸引不少市民參加,成為社會潮流。我一直認為只要政府及相關機構肯持續舉辦有關的運動,並將之制定為長遠政策,自然可推動到大量市民參與,一起分享運動的樂趣,市民自然亦都會愈來愈健康。

今日的原動議同大部分修訂,我都支持,亦希望能令政府重視及落實推動本港體育運動發展,吸引市民不再沉迷網絡世界,重拾運動帶來的身體健康與樂趣。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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