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總目70綱領 (1) 提到,入境處會採用寬鬆的入境計劃,方便優秀人才、專業人士及投資者來港,政府請告知本委員會:
(a) 寬鬆入境計劃的內容及目標為何?與現行政策的分別為何?當中需要多少開支?
(b) 政府去年7月宣布,將投資相連保險項目納入投資移民買入資產類別,當局會否預留資金,處理批核「投連險」項目納入投資移民買入資產類別?
提問人: 陳健波議員
答覆:
(a) 為配合吸納優秀人才、專業人士及投資者來港定居等政策,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分別於2003年推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及於2006年推出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各項入境計劃的內容及目標如下:
(i)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認可資歷的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人才的需求,提高香港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這些內地人才必須擁有本港缺乏或無法即時提供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輸入的人才必須能為本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以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
(ii)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目的,是讓有意在香港投資但不參與經營業務人士,可根據計劃申請來港居留,以吸引外來資金流入香港,讓其促進本地經濟和金融活動。計劃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下有五項指定金融資產,為投資者提供具彈性的投資選擇。
(iii)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是一項設有配額的移民吸納計劃,旨在吸引新入境而不具有進入香港和在香港逗留權利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獲批准的申請人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僱主聘任。
上述的入境計劃所開設的職位及於2011-12年度所涉及的薪金開支表列如下:
(b) 政府同意投資相連保險項目納入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的「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因而成為計劃下的指定金融資產,目的是讓投資者有具彈性的投資選擇。入境處內部會以現有的資源承擔處理批核該項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