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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扶貧小組委員會訪問團考察台灣及日本的扶貧經驗的報告》議案發言(2014.06.18)

主席,考察報告的內容有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

陳偉業議員:主席,不要讓他們吃飯吃得那麼舒服,我要求點算人數。

主席:秘書,請響鐘傳召議員返回會議廳。
(在傳召鐘響後,多位議員返回會議廳)

主席:陳健波議員,請繼續發言。

主席,考察報告內容有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由於多位議員已就這方面作出闡述,因此我想集中談談日本國民年金計劃的問題。

根據報告介紹,國民年金計劃是一項全民退休金計劃,目的是為所有年屆65歲的居民提供基本退休保障。所有年滿20歲的居民都要供款,年屆65歲並已供款最少25年的人士均可領取年金。獲發的年金金額取決於供款年期,供款期滿 40年的人士每月可獲得約 5,000港元的 最高金額。受保人每月要繳交入息的16.8%作為供款,由受保人及其僱主各分擔一半,而政府會支付同等的金額。此外,計劃亦涵蓋自僱人士、學生及家庭主婦。由於當中細節比較複雜,我在此不作詳述。

報告亦指出退休保障在日本被視為權利而非福利,這一點令訪問團對日本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留有十分深刻的印象。訪問團察悉,日本民眾普遍支持和接受以政府收入維持計劃的運作,因為他們認為長者對社會的貢獻應予以充分肯定。訪問團認為,特區政府在考慮為長者提供退休保障時,應秉承日本退休保障制度所依憑的敬老價值觀。

我很同意香港應該維持敬老價值觀,亦同意要對貧窮長者伸出援手,但我們在着眼於日本國民年金計劃的優點的同時,更要認清計劃的弊端。我對日本的制度算不上十分了解,但從公開的資料得悉,國民年金計劃令日本社會負上極沉重的包袱。國民年金計劃在1985年改革原有計劃後推出,當時日本經濟處於全盛期,經濟實力足以支持計劃的運作,但當90年代日本經濟泡沫爆破後,國民年金計劃逐步變成日本的沉重負擔。正如報告指出,由於長者人口增加,日本的社會保障制度一直承受很大的壓力。在2012年度,日本發放的社會保障金達 107,000億港元,相當於日本國內生產總值的22.8%,而當中49.1%的開支是用於年金上。

基於沉重的財政負擔,日本政府早已不斷發國債以應付開支,近日更利用政府民望回升的機會,大幅增加消費稅,由5%增至8%,而 據稱將來更可能增至10%,以支持各項社會保障的開支。我不知道日本人是否支持加稅,但如果香港要透過加稅支持一個沉重的包袱,而且日後可能還要不斷增加,我肯定市民會強烈反對,更遑論要開徵消費稅。再者,加稅亦未必可以支持下去。日本年金計劃其實已將領取年齡由60歲提高到65歲,而日本輿論亦正擔心政府日後無力支持,將來要延遲到70歲,甚至可能無以為繼。

另一方面,日本年金供款的欠交率極高。有分析指出,計劃出現空洞化的跡象。我雖然沒有第一手資料,但不少資料或研究均指出,日本竟然有多達三分之一的人欠交或拒絕加入計劃。日本的國民年金計劃雖然屬全民性,但欠交的人無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只會被排除在公共養老保障制度之外。除因生活貧困、失業等原因而無力繳款外,不少有能力的人士拒絕供款,當中以自僱人士及年輕人為主,分析指他們對年金制度及日本經濟失去信心。同時,很多青年人不願意供款支持目前退休人士的年金,亦擔心在他們退休時已經領取不了退休金。我不敢說日本的制度是千瘡百孔,但肯定是困難重重,最少政府早已為了融資而苦不堪言。

我花這麼多時間討論日本的退休制度,目的是希望大家看到問題的正反兩面,了解到國民年金計劃雖然可以令退休長者得到一定的保障,但同時亦令全個社會負上極沉重的負擔,而日本很多青年人都不肯背負這個重擔。其實,本港同樣面對人口老化的問題。我們在研究全民退休保障時,一定要汲取日本的經驗,推出的計劃一定要顧及長期經濟可行性,否則如未能具備長遠可持續性,計劃再好也沒有用。 同時,我們也要顧及市民的意願,特別是中產及年輕人,了解他們是否願意參加類似的供款計劃。

我個人認為,本港有很多中產甚至富裕的人士,他們根本無須社會協助他們退休,社會的資源應用於有需要的人士身上。不過,由於現行強積金制度有其局限性,令低收入及無收入人士缺乏足夠的基本保障,所以本港退休保障制度應加以改革。我認為本港應繼續維持多層次、多支柱制度,以強積金為主要支柱,再配以新的退休計劃,為貧窮長者提供有尊嚴的退休保障,但新制度應設有資產及收入審查,目的是防止有能力的人士濫用。不過,資產限額其實可以逐步提高,而部分資產亦應獲豁免計算,例如強積金戶口的金額,令更多基層市民可以受惠。我認為這個改革方向相對簡單可行,政府可量力而為,亦能把資源集中在有需要的人士身上。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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