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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建構安全城市議案》議案發言(2013.06.19)

香港到底係咪仲係一個安全城市?

喺2012年10月1日,一班港燈嘅員工同家屬搭船去欣賞煙花匯演,點知佢哋嘅船同一艘小輪相撞後下沉,結果導致39人死101人受傷。

喺2011年11月30日凌晨,旺角花園街一列排檔起火焚燒,波及鄰近有大量劏房嘅一座唐樓,當時居民大都正在睡夢之中,結果導致9人死34人受傷。

喺2008年5月1日,一駕載有60多人嘅旅遊巴,行經新西貢公路時,失控撞向迴旋處後再翻側,導致19人死43人傷。

以上嘅個案,全部都係近年發生嘅嚴重事故,每一宗事故都令人觸目驚心,死傷者大都係正在睡夢或休息,亦有人興高采烈準備參加戶外活動,點知突然間飛來橫禍,無端端受傷或喪命。每年《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都做好多有關競爭力嘅調查,本港過去多次被評為中國最安全城市,但喺2011、2012年嘅報告中,該會竟然將香港排除於榜外,調查機構認為,香港發生咗花園街大火及南丫島海難兩宗特大事故,所以唔可以列入安全城市榜。

一開始我提到嘅個案都係特大嘅嚴重事故,社會大眾都好清楚,但一啲普通嘅意外,即使有傷亡,社會可能忽視咗。例如近年社會興起單車運動熱潮,原來單車意外越來越嚴重,去年喺頭十個月有2100多宗,比前年上升13%,當中有9人死亡。另一個例子,最近兩年每年都有七、八宗因抹窗而墜樓嘅意外,大部份事主都當場斃命。由此可見,日常生活中,隨時都有死亡陷阱。

根據統計,喺交通意外中,本港每年平均有百多人死亡,約有兩萬人受傷 ; 喺火警中,每年平均有十多二十人死,約有三四百人受傷; 喺工業意外中,每年平均有十至二十多人死,約有一萬四千人受傷; 至於家居意外方面,由於政府無統計,我哋無法知道詳情。

有從事工業傷亡權益嘅朋友指出,自從警方轉用數碼通訊系統,記者不能收聽到警方消息,傳媒報導意外消息亦大幅減少,可能令人以為意外有所減少,但實際上反而係越來越嚴重。同時,政府公佈嘅意外傷亡數字並不齊全或分類凌亂,以至市民不能了解全盤情況,大家可能會低估咗實際嘅意外情況。

至於各類意外成因,首先係市民安全意識鬆懈,喺多場大型火災中,都反映出市民防火意識不足,甚至唔識得點樣逃生。呢點亦反映出政府無做好安全教育,到發生多宗意外之後,先至製作電視短片,教人點樣逃生同埋要帶齊逃生三寶。 另一個原因係城市設施老化或設計有問題,本港有好多早年興建嘅房屋同社區設施日久失修,不斷出現石屎或鋁窗墜下意外,甚至嚴重到出現土瓜灣塌樓慘劇,而舊樓嘅火警好多時同電力裝置老化有關。另外,社會居住模式嘅變化亦直接增加意外嘅機會,最典型嘅例子就係劏房問題,劏房嘅危險性,相信唔駛我多講。

此外,城市設施設計出錯,亦可以係死亡陷阱,尤其係公路嘅設計,如果有不妥善嘅地方,就隨時釀成嚴重嘅交通意外,例如喺03年7月發生21人死20人傷嘅巴士屯門公路墮橋事件,事後社會強烈質疑路段設計安全不足。同時,政府部門出現執法不嚴嘅情況,本港原本有一套大致齊備嘅法例,但如果有關部門執法不嚴,或者有法不依,即使有幾好嘅法例,亦都無用。南丫島海難就揭發出原來海事處喺審批及驗船工作上馬虎塞責。

我相信,政府應該訂立一套安全政策,作為政府施政嘅重要指標,喺安全政策下,去推動政府各部門做好預防意外嘅工作,推動安全嘅立法,及推動安全教育。當中,我認為最重要嘅工作,係做好安全教育,規定由細灌輸安全意識俾學生,養成一啲安全嘅習慣,包括防災、逃生及道路安全等意識。同時,推動安全嘅立法工作亦十分重要,目前本港並無安全政策,政府無必要主動為一啲涉及安全嘅問題做立法工作,最簡單嘅例子就係踩單車戴頭盔問題,正如之前所講,單車意外不斷上升,有不少人要求政府規定踩單車要戴頭盔,但政府不肯接納。如果本港有安全政策,政府就要根據政策方針,推動有關嘅立法工作,唔可以再有藉口拒絕。

至於短期嘅措施,我希望政府成立跨部門委員會,檢討現行涉及城市安全嘅法例,督促各部門改善執行情況。同時,可以參考審計署嘅運作模式,成立一個城市安全審查組,主動定期查核各部門嘅執法情況,研究相關嘅法例有無需要更新,並調查社會上唔安全嘅社區設施及設計,找出社會隱患。

民間方面亦可以作出貢獻,可以參考世界衞生組織「安全社區」計劃的概念,喺社區嘅層面上推廣安全文化。目前本港有九個社區參加,參加者各自就社區嘅特別情況,提出一啲宣傳、教育及社區活動,甚至會為學校、安老中心及社會中心提供安全教育,亦會向區內警察、消防及醫院提出改善工作嘅建議。我希望政府吸取有關嘅經驗,並且投入資源,支持本港各區參加計劃,從社區開始推動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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