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即推行保險保費可扣稅措施 — 本人已多次向行政長官及財政司司長爭取,要求政府向購買保險的市民提供最高兩萬元保費開支免稅 額,以鼓勵市民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及為自己將來的醫療及退休開支做好準備,從而減少依賴政府。由於社會上對建議有相當大的渴求,本人希望政府能在 10-11年度預算案推出。
2. 將非投資相連的人壽保險列入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獲許投資資產–政府早前已將投資相連的保險產品列入為獲許投資資產,由於相關市場對非投資相連的人壽保險也有很大需求,本人希望政府能同時列入為獲許投資資產。
3. 鼓勵跨國集團來港設地區辦事處 — 政府應以更進取的稅務及財政優惠,吸引投資者來港投資,同時可以用訂立協議的形式,要求投資者承諾在港的投資規模及開設職位多少,當他們投資到位後,政府才逐步給予稅務或財政優惠。
4. 延長居所貸款利息扣稅的年期上限 — 對大多數的中產人士來說,供樓往往是最大的負擔,而居所貸款利息扣稅最幫到他們,但目前最多只可扣十年。政府在98-99年度引入該稅務措施,將會陸續有市民年期扣滿,所以政府應延長扣稅的年期。
5. 調高免稅額至適度水平 — 經歷金融海嘯,香港經濟正逐漸復甦,但失業率仍然處於高水平,市民仍面對很大的工作與生活壓力,特別是有子女 的中產人士,所面對的經濟壓力更大,政府應調高多項免稅額至適度水平,本人建議政府將子女免稅額,及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增加,分別由現時的 五萬元增至十萬元,以及三萬元增至六萬元。同時為進一步紓解市民的經濟壓力,政府應繼續推行減免差餉、電費等措施。
6. 擴展跨區津貼計劃至全港各區 — 根據統計處數字,回歸以來,每月收入低於4000 元的市民不斷上升,由九七年約22萬人一直升至如今 已接近40 萬人之多,政府應推出更多措施協助這些沒有領取綜援的在職貧窮戶,包括將跨區津貼計劃擴展至全港各區,這亦可進一步鼓勵住在其他地區的人士出 外工作。
7. 正視「三無人士」(即無申領綜援、無物業、無納稅人士)的需要 — 政府應推出更多措施支援「三無人士」,特別是低收入的一群,例如加快公屋輪候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