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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機制》議案發言(2016.11.10)

今天的議案關於取消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對沖機制,我認為可以由各個持份者一起討論,特別是勞資雙方。不過,就今天的原議案中有關自強積金計劃實施以來,成效備受質疑這一點, 我想在這裏向大家稍作解釋。

強積金回報有欠理想,主要是計劃 “生不逢時”,經歷了多次經濟動盪,所以投資回報較難得到保證。此外,香港的強積金計劃供款金額遠低於世界各地的標準,成立時間亦較其他地方短,仍然屬於最初階段,所以未能產生最佳的規模效應。此外,這個制度需要很多合規工作,合規成本因而相當高,更要投入大量人手處理每月的交收。其實,社會引入新制度,尤其是一些長期和大規模的制度,在推出後必須經過一段很長時間的磨合和優化,才可以取得成績。因此,業界和有關部門已不斷提出改革強積金,務求令強積金制度更趨完善。

最新的改革是立法會於數月前通過引入預設投資策略,規定基金管理費不得高於 0.75%,而實付開支亦不得高於 0.2%。這次改革為市民提供了一個低收費的選擇,而市面上亦開始看到越來越多低收費的基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的數字顯示,2007 年的平均基金收費為 2.1%,到 2015 年已回落至 1.57%,而在扣除折扣後,收費其實更低。我相信業界和有關部門會繼續致力改革和優化,令收費繼續有回落的空間。

另一方面,強積金亦被外界批評回報偏低。但是,如果大家看看一些真實的數字,強積金自 2000 年成立至 2016 年 9 月為止,表現最好的若干香港股票基金的 10 年期回報,若以年率化計算,在扣除所有收費後大家留意是扣除所有收費後也有 8.54%,而最差也有 3.26%,遠高於同期的通脹。在數年前投資市場低迷時,市民眼見強積金戶口沒有錢賺甚至虧蝕,便批評強積金。然而,強積金其實屬於長線投資,所以不應只看一兩年便斷定其是否成功。

值得一提的是,同期表現最佳的保守基金的平均回報率僅為 0.94%。因此,如果市民距離退休尚有一段長時間,卻把大部分投資都放在保守基金或現金,這樣便會追不上通脹。所以,我希望政府可以做好教育市民的工作,令他們明白只要妥善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戶口,所得的回報自然會大不相同。

雖然大家都強烈批評強積金,但現實卻出現一個現象,就是自願性供款的金額和比率均不斷上升。根據積金局 2016 年第三季的數 字,僱員的自願性供款額已由 2006 年的 2 億 6,000 萬元增加至 2015 年 的 66 億 7,400 萬元,在短短 9 年間增加了 26 倍。我相信市民是精明的,不會無緣無故自願地把錢存入強積金戶口。因此,我希望大家明白,只要強積金戶口管理得宜,其實也有其好處。

至於對沖機制,我是抱持開放態度的,希望各個持份者可以一起討論,特別是勞資雙方。在推出強積金時,政府確曾承諾加入對沖機制以換取商界的支持,並在當時的立法局通過成為法例。因此,今天有部分議員指利用對沖機制的都是無良僱主的言論,實屬無知、偏頗及有欠公道。即使大家認為對沖機制存在問題,亦應交由勞資雙方討論。今天我們看到對沖機制對基層市民造成極大影響,但一旦取消對沖機制,亦會對中小企帶來很大的衝擊。因此,對沖與否,僱主和僱員均有其道理,亦各有其困難。如果大家都寸步不讓,而政府又不願意提供財政援助,我真的看不到出路。所以,勞資雙方都應該採取互諒互讓的態度,切忌意氣用事。大家都應該通盤考慮……尋找一個雙贏方案。

此外,政府亦應該嘗試尋求解決問題的新方案,其中包括劉遵義教授早前提出的建議,即引進由政府提供的傷殘保險和失業保險,以取代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如果政府能夠提供財政支援,一定能夠令僱員和僱主達成共識。

最後,如果落實取消對沖機制,我希望屆時不會有追溯期,因為僱主早已預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可以對沖,故此不應該要求僱主支付,否則對僱主有欠公道。此外,亦應盡量分階段實施,以減低對商界,特別是中小企的衝擊。如果落實取消對沖機制卻導致中小企出現結業潮,我相信這亦不是勞工界希望看到的。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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