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委員(包括郭家麒議員及張國柱議員)對於運用在財政儲備中預留作支援醫療改革的500億元資助投購私人醫療保險表示有所保留。他們認為,由於投保者或會仍選擇公營醫療服務,並因此未能減輕公營系統的負擔,運用公帑資助市民投購醫療保障計劃 (下稱」醫保計劃」) 下的核准醫保並不符合成本效益。郭家麒議員亦推測,鑒於私人承保機構所收取的行政費用偏高,承保機構在任何該類資助中會較投保者受惠更大。這些委員建議,該500億元應用作改善公營醫療服務,或直接資助65歲或以上長者使用私營醫療服務,理由是他們或未能在退休後並最需要醫療保障時仍能繼續負擔有關保障。
陳健波議員持相反意見。他認為,與政府每年向醫院管理局 (下稱」醫管局」) 批撥400多億元資助金,以支持其提供公營醫療服務及應付有關的開支比較,於20至25年間使用500億元支持醫保計劃 (即每年約20億元),屬微不足道。值得注意的是,醫保計劃的設計,是為保障消費者在私人醫療保險及私營醫療服務方面的利益,從而對整體醫療系統帶來實質影響,以加強其長遠的可持續性。不過,醫保計劃建議的核心項目及規格嚴格,若政府不向高風險分攤基金注資,以緩減高風險人士參加醫保計劃所帶來的過度風險,私人醫療承保機構遵從該等規定提供醫療保險計劃在財政上或不可行。
政府當局表示,香港的獨特之處是公私營醫院系統均發展完善,提供全面的優質服務。然而,公私營系統出現嚴重失衡的情況,即受公帑大幅資助的公共醫療系統提供超過九成 (以病床日數計算) 的住院服務,導致輪候名單及等候服務的時間更長。為了向市民提供更佳的個人化醫療服務的選擇,醫保計劃的其中一個目的是令更多人能負擔及願意投購私人醫療保險,以持續使用可立時提供的私營服務。這樣會令公營系統能專注於服務其目標範疇及人口組別。在收取合理附加保費及設有高風險分攤基金的再保險機制的情況下接納所有人士購買醫療保險的建議,或亦可杜絕現時市場上拒絕較高風險人士投保或以高昂保費令他們卻步的做法。政府當局強調,公營系統除了作為低收入家庭及弱勢社羣的安全網外,亦會繼續為所有罹患危疾及複雜疾病的人士提供選擇,治療這些危疾和複雜疾病需要先進科技及由跨專業團隊進行,而私營界別可能未能立時提供所需治療或涉及十分高昂的費用。
部分委員 (包括郭家麒議員及李國麟議員) 對於運用公帑協助參與醫保計劃的承保機構緩減高風險投保人的風險是否恰當,仍持保留態度。陳健波議員表示,鑒於私人醫療保險計劃的承保利潤率現時已經甚低 (介乎3%至5%之間),加上核准醫保嚴格的核心項目及規格,業界 (特別是中小型的承保機構) 擔憂參與醫保計劃在財政上或不可行。他促請政府當局確保核准醫保的設計會在精算上可行。
郭家麒議員認為,政府應直接控制核准醫保的保費釐定及調整,例如規定核准醫保的保費調整須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以確保保費維持在可負擔的水平。陳健波議員提醒當局不應作過度規管,並認為確保醫保計劃的定價透明度更為重要。政府當局答覆,鑒於私人醫療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及貫徹自由市場的原則,政府當局就釐定及調整保費制訂機制前,較適宜進一步研究當中所涉及的利弊。此外,提高透明度及一視同仁的定價應能控制保費水平。
葉劉淑儀議員建議,政府作為僱主,應考慮利用醫保計劃向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醫療福利計劃,特別是那些在2000年6月1日或以後聘用的公務員 (及其合資格家屬),因為他們一旦離職,便不再享有公務員的醫療及牙科福利。擬議的安排會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更多醫療服務選擇,減輕公營醫院的壓力,並為醫保計劃實施初期提供大量受保人數。雖然如此,那些已參加醫保計劃的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若選擇繼續接受醫管局免費提供的治療及服務,他們在這方面的權利不應被剝奪。陳健波議員認為,當局應讓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選擇轉移到醫保計劃或繼續接受醫管局免費提供的治療及服務。
政府當局表示,在敲定醫保計劃的詳細設計及安排後,食物及衞生局與公務員事務局會在適當的時間就此事進行探討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