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議員:多謝代理主席。香港網絡詐騙日益猖獗,根據警方的數字,今年頭9個月已錄得近3萬宗騙案,按年上升51%,情況令人
震驚,市民亦蒙受巨大損失。政府現時必須探取雷霆手段,全力掃蕩詐騙行為,為香港洗脫污名。吳傑莊議員今天的議案正好是及時雨,讓立法會能夠聚焦討論這個問題。
我今天提出的修正案,是促請政府參考外國經驗,按香港實際情況,引進打擊網絡詐騙的措施。數個月前,我委託立法會資料研究組,搜集新加坡及英國打擊網上及電話騙案措施。這兩個國家同樣面對嚴重的詐騙問題,結果搜集到很多有用的資料。
事實上,詐騙活動猖獗有很多原因,但從根源角度來看,至少有兩個層面的問題需要解決。第一是鞭長莫及。現時絕大部分的電話騙案是由境外致電,由於不在香港司法管轄區,警方難以調查追捕,所以應該研究更有效的方法,由源頭堵截來電。
第二是“無牙老虎”。近日的個案顯示,警方及證監會其實月初已經知道有問題,但直至近日警方公開事件前,都無法終止網站運作,就是因為香港沒有專門針對網絡詐騙的法例,直接授權警方採取行動。針對上述的問題,新加坡及英國都有打擊的方法。
香港近年採取不少措施打擊電話騙案,包括推出“防騙視伏器”,至今已經有超過100萬次搜索。不過,“防騙視伏器”需要市民自行上
網搜索,一些最易受騙的長者未必會使用。新加坡警方採用了一個更直接的方法,便是推出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市民在電話安裝這個App,透過與警察資料庫比,利用人工智能,自動過濾詐騙短訊及來電。隨着人工智能不斷進步,程式可以不斷優化,亦可能聯通其他國家的資料庫,過濾成功率便會越高,甚至會有更多新功能。如果香港能夠引入,長者便可以選擇過濾所有可疑來電,騙徒便無計可施。
此外,新加坡和英國近日先後完成立法工作,制定專門打擊網絡詐騙的法例,值得大家深入研究。英國近日通過的“網絡安全法”,要求大型網絡公司,包括社交媒體、影片共享網站及搜尋網站要自行承擔責任,防止市民接觸到詐騙廣告,包括偽冒名人的代言廣告,發現後要迅速移除,否則會被罰款高達 1.8億港元或全球營業額的10%,以較高為準。
事實上,近年香港不斷有偽冒名人或政府的欺詐廣告在社交媒體出現,結果有不少人“中招”,這些名人或機構即使向社交平台投訴,平台遲遲都不肯下架,現時英國不但要平台自行把關,更會處以天文數字的罰款,相信一定有效,值得香港研究。
另外,新加坡今年亦通過《網絡犯罪危害法令》,授權政府在懷疑有網絡詐騙活動時,可以下令停止傳播或要求網絡供應商封鎖。如果香港有類似法例,政府便可以及時採取行動,制止網上的詐騙運作,盡可能減低市民損失,對騙徒亦有足夠阻嚇力。我明白引入法例可能會令一些人擔心,例如擔心會影響營商環境及資訊自由,但新加坡和英國的立法都證明有效,如果香港不訂立類似的法例,恐怕只會有更多騙徒來港“搵食”。隨着社會的科技不斷進步,詐騙的手法將會層出不窮,如果現在不及早阻止,日後可能無法收拾。
其實新加坡和英國還有很多好的東西值得學習,由於時間所限,日後有機會再作分享。最後,我要多謝立法會資料研究組完成今次的報告,同時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我的修正案。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