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本港就業市場持續得到改善,而勞工的薪金更得到最低工資的保障,在這樣的情況下,本港仍然有兩萬六千多人要申領綜援,情況實在令人關注。立法會今天辯論失業綜援的問題,我同意失業綜援需要作出優化,但我的看法是資源是次要的問題,最重要是要協助申領失業綜援的人士重建健康的人生。
中國人社會講究自力更生,大部分人還有這種傳統美德,絕大多 數的香港人如果不是有特別原因,都會寧願用自己的勞力換取應得的報酬,而不是申領失業綜援。事實上,如果因為一時間找不到工作而需要社會援助,社會是會體諒的。但是,在今天就業環境不太差的情況下,仍然有這麼多人持續長時間領取失業綜援,就並非一個健康社會應有的現象,我們應該研究一下究竟出現了甚麼問題。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在2012年10月,有一萬八千多人已經持續申領失業綜援3年或以上,當中申領5年或以上有一萬四千多人。這羣持續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士,可能各自有自己的問題,或對前路無信心、 因失意而自暴自棄、擔心工作壓力而不願上班,甚至只是不懂怎樣面試,當然亦不排除有些根本不想工作,原因有很多,失業綜援可能只是他們的避風港,所以單單為他們提供支援,我認為是無法幫助他們解決問題的。
此外,在 2011年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士中,有 302人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雖然已比2009年的383人有所回落,但他們平均領取失業綜援的年期已經達到 5.3年,有 85人更是30歲以下。雖然三百多人這個數字不算多,但他們是大學生,在目前的環境,願意工作便應該不難找到工作,他們能夠賺取的薪酬一定比基層市民為多,為何寧願長時間領取僅夠糊口的綜援金呢?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我認為政府有必要關心這些人。
事實上,一個社會如果大部分人都能夠培養出健康的人生觀,社會亦都會健康發展。對有工作能力的人來說,健康的人生應該包含自己的工作或事業,可以為社會或經濟作出一份貢獻,與家人一起分享努力的成果。
所以,我認為政府要優化失業綜援,是應該以鼓勵及協助他們重 投社會為核心,着眼點不是在資源問題,反而短期內要投入更多資源,幫助他們重過新生。今天不少同事提出了很多具體的措施,包括加強就業培訓、求職輔導、鼓勵僱主招聘等,我是同意這些是必須做的工作。
我認為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以關懷的角度出發,提出更深入、更貼身的措施,包括安排社工跟進長時間領取失業綜援的個案,因應不同的情況,安排輔導及支援。當遇到自暴自棄或擔心工作壓力的人士,安排心理輔導;遇到不懂面試的人,安排接受相關的訓練,我相信這羣長期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很多人是性格較被動及內向的人,未必願意求助,而政府派人主動關心及協助他們,相信效果會更好。當然,這些工作會花費不少資源,不過我認為是值得做的事,政府或許可以與志願機構合作,效果可能會更好。此外,我亦很贊成部分同事的建議,特別是提高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下“豁免計算入息”的最高豁免額,以增加計劃的誘因,從而鼓勵他們外出工作。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