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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安全》議案發言(2010.05.12)

陳健波議員就「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安全和健康」議案發言 (12-5-10)

主席:
李鳳英議員提出這個動議,是非常之有意義。因為隨着氣候極端化,惡劣天氣將會增加,特別是需要到戶外工作的僱員,他們所面對之風險及受傷機會亦會大幅增加,所以政府是有需要檢討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指引及法例。

隨着全球氣候不斷暖化,生態系統亦出現很大的變化,冰川及永久凍土層融化、海平面上升,令到洪水乾旱的災害增加,不單影響農產,更進一步影響民生及經濟;而溫室氣體的不斷增加,亦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人類的健康已經無可避免地受到威脅,香港當然亦都不能倖免。

大家都記得早前新疆內蒙的沙塵暴,影響席捲日本、韓國、台灣以及香港,香港多個空氣監測站所錄得的空氣污染指數高逾500,打破歷年的紀錄。

今日多項修訂,都是針對空氣污染嚴重情況下,保護僱員的安全和健康。事實上,香港空氣污染問題之嚴重,已經成為外國不少投資者來港投資卻步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多年來致力研究改善本港空氣污染的香港大學社會醫學系講座教授賀達理(Anthony J Hedley),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亦都表示因為再不能忍受香港的空氣污染,所以決定在本月退休後離開香港。

賀達理教授認為,有很多立竿見影的措施,政府是應該立即推行。他提出,增加向車主發放津貼,取締歐盟前期及一期車輛我是非常之贊同,我認為政府甚至應該優化這個資助計劃,因為車主不想換車有很多原因,例如擔心前景不明朗,所以新的優化計劃,除了資助換車外,還應為不想換車的車主,提供買回舊車的計劃,然後將車銷毀,以避免車主將舊車賣給新車主,令這些高污染排放的舊車繼續污染環境。

主席,賀達理教授自言幸運,因為他可以選擇離開香港,但很多人其實是沒有選擇,甚至更加要在惡劣的天氣下面工作,政府及僱主絕對有責任保障這些工人。

我一向都認為,僱員是僱主最寶貴的資產,沒有僱員,亦都沒有僱主,因此,僱主應該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以及健康的工作環境,令到僱員可以安心為公司工作。

葉偉明議員在修訂案中提出的大部分建議,包括在惡劣天氣下提供休息時段或安排員工輪替工作、勞工處應加強巡查及要求僱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和加裝合適的設備,以保障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的建議,我都非常支持,但修訂案提到「規定僱員若在惡劣天氣下工作以致患上相關疾病,均可被視為工傷,得到法定賠償」的建議,我認為要小心研究,主要困難是如何界界定該疾病乃因惡劣天氣所引致是與及工作有關,另外,由於此項建議會令勞工保費增加,所以需要諮詢僱主組織。

不過,由於此修訂案大部分的建議都值得支持,所以我會投贊成票。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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