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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促進港深保險業及環保部門的合作》動議通過修正案(2009.06.17)

香港回歸之後,先後經歷金融風暴及金融海嘯的衝擊,令到本港的經濟停滯不前,競爭力亦漸漸下降,過去享有種種優勢都慢慢失去。香港人在這段時間中,面對過失業、收入下降、投資失利、前景不明等等問題的困擾,現在甚至連大學生都擔心出路問題,東方之珠仿彿失去了光芒。要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大都會的地位,香港就不能故步自封,要尋找新的方向、新思維。

不過,要尋求新發其實絕不容易,本港經貿發展有十分大的局限,主要是本土市場十分細小,並且高度成熟,無論發展新產業或擴展現有業務,都十分困難。另一方面,香港雖然緊靠內地,但本港不少本土產業,由於兩地制度不同,兼且受到邊界的分割,一直未能與內地市場融合或合作。香港需要尋找新機遇,必須打破目前面對種種的枷鎖,尋求與內地在經貿上進一步的融合。

近日獲得國務院批准的《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明確賦予深圳在四個方面做到“先行先試”的任務,包括對國家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的重要事項先行先試。《方案》又提出,深圳將與香港功能互補,推動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中心。深圳近年為了加強競爭力,銳意爭取與香港合作,而對香港來說,這亦是一次真正能與內地進經濟一步融合的重要轉機。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近日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提及兩地的金融合作問題。他表示,改革開放以來,港深的金融業一直以“前店後廠”的模式進行,但深圳已發展成一個具競爭力的市場,所以兩地可以大膽地先行先試,讓一些香港的金融機構到深圳來開“前店”,而不僅是“後廠”。司長說,這對深圳也有好處,能將香港累積的經驗帶到深圳,而且在產品和服務方面的創新也有新的機遇,能做到雙贏。

司長的分析可謂十分透徹,目前深港合作越來越密切,香港應珍惜這次機會,設法打通與內地的合作的機會,在今次先行先試的安排下,先在深圳嘗試,成功的話,可以再擴展到廣州及全國,如果有問題,則可以立即修改,問題亦較容易解決。

我對原議案及修正案都表示歡迎,大家都提出寶貴的意見。我提出的修正,主要是加入原議案未有提及保險業,以及對環保問題略作補充。

保險業是香港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份,在港已經發展超過一百年,無論在產品設計、理賠、銷售管理、客戶服務、以及再保險等各方面,都有極豐富的經驗,這些經驗亦達國際級的水平,是本港業界的重要資產。與此同時,內地的保險業全力發展,是一個極具潛力而巨大的市場,香港的保險業界願意與內地同業合作,香港業界可以將累積的經驗帶到內地,為內地增加就業機會,而且可以推動產品和服務方面的創新,達到港深兩地雙贏。

香港保險業一直渴望進軍內地,但根據《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規定,保險業的准入的條件,是集團總資產50億美元以上,經營歷史在30年以上,且在內地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相信除了跨國大公司外,港資的保險公司根本難以達到50億美元資產的要求。所以,如果用先行先試的方法,協助港資保險公司到深圳發展,會是一個促進兩地業界合作的契機。

我另一項修正,是促請港深兩地政府,加強港深環保部門的合作,以改善跨境污染問題。根據環境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香港空氣污染嚴重,除本身的問題外,還因為區域性的污染。文件指出,在區域空氣污染方面,香港約佔5%至20%,而內地珠江三角經濟區則佔80%至95%。珠江三角的空氣污染,並非單純深圳問題,但深圳與香港接鄰,加上兩地政府將加強溝通合作,如果同時能加強港深兩地政府環保部門的溝通,在深圳的協助下,香港環保工作,自然可以做得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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