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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工作

立法會書面質詢:《強制性公積金的僱主供款》(2024.11.13)

陳健波議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會向拖欠強 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的僱主發出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繳款 通知書”(“繳款通知書”),追討拖欠供款及相等於欠款款額5%的附 加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過去5年,積金局向拖欠強積金供款僱主的追討情況,包 括發出的繳款通知書數目、已成功追討(包括在繳款通知 書指定限期前及限期後追討欠款)及正在追討的個案數目 及百分比,以及涉及的款項;

() 鑒於積金易平台於稍後全面運作後,積金局可以直接 掌握僱主供款的情況,積金局將如何加快處理拖欠供款 個案;及

() 鑒於積金局於20234月表示,正研究修例優化現行機 制,推行分層附加費安排以進一步加強對僱主拖欠強積 金供款行為的阻嚇力,保障僱員權益,有關工作的進展及 時間表為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 過去五個財政年度,與積金局追討拖欠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 金)供款相關的數字表列如下:

註1:數據顯示積金局在同一財政年度內就每個供款期所發出的繳款通知 書總數。換言之,若同一僱主持續未有為其僱員作出強積金強制性供款, 積金局會每個月向該名僱主發出一份繳款通知書。 註2:成功為受影響僱員追討的金額包括強積金欠款及相關附加費。

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內,約三成個案在積金局發出繳款通知書後 已於到期日(即繳款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14日)或之前繳清所 有欠款和附加費。至於其餘七成個案,積金局會繼續調查並按實際情況展開法律程序,為受影響僱員追討拖欠款項。在二零 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積金局就拖欠供款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申 索的個案合共1 621宗,包括小額錢債審裁處(1 378宗)、區域 法院(54宗)及代表受影響僱員向清盤人或破產管理署提交債 權證明(189宗)。

(二) 今年六月推出的積金易平台旨在把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程序精 簡化、標準化和自動化,從而提升強積金制度整體的運作效率, 包括向違規僱主追討拖欠的強積金供款。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 後,在出現拖欠供款時,積金局可透過平台迅速直接地掌握僱 主供款情況,更早向有關僱主發出繳款通知書,提醒有關僱主 盡快處理欠款,預計相較推出平台前加快約三個星期。此外, 積金易平台亦可讓積金局能夠加快處理懷疑違規個案,提升調 查及執法工作的效率,從而更有效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

(三) 積金局一直致力維護僱員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一方面積極推動 僱主和僱員履行各項法定責任,另一方主動向懷疑違規的僱主 採取調查及執法行動,為受影響僱員追討拖欠的強積金供款。 視乎個別案情,積金局的調查及執法行動涉及多項程序,包括 與強積金受託人核實相關供款資料;向拖欠供款的僱主發出繳 款通知書;聯絡拖欠供款的僱主以蒐集僱員入息相關資料,並 要求僱主即時補交所有拖欠款項;如出現持續拖欠的情況,展 開民事申索程序,代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其他法庭追討 拖欠款項,並考慮是否採取刑事檢控;以及代僱員向清盤人或 破產管理署提交債權證明等。就拖欠強積金供款實施分層附加 費的建議,政府會與積金局詳細考慮及作出適當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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