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議員就私家醫院獲慈善免稅及床位短缺問題提出質詢:
近年大量內地孕婦及病人到本港的私家醫院(私院)求診,私院床位嚴重短缺,服務接近飽和;有中產人士一心購買醫保以享用私營醫療,結果亦要輪候床位。本港13間私家醫院中有12間以非牟利機構的名義成立,當中10間屬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部分該等私院最近大幅增加醫療服務收費,有醫療服務加價高達1.6倍。現時政府批地給私院的規約中,並無條款或罰則監管其運作或限制其賺取巨額利潤,當局預期在2017年有新的私院開辦時,可試行在批地規約中加入相關條款及罰則,若證實可行,可考慮研究一併修例監管舊有的私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鑑於有個別非牟利私院一年獲利高達四億,並有數十億元的財政儲備,當局現時如何監察非牟利私院的資金用途(包括其盈利是否用於發展醫療服務,以及資源投放會否過於偏向利潤較高的服務,而影響其他服務的質量);此外,本港規管私院的《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於1936年制定,最上一次大幅修訂已經是1966年,該條例並無規管私院收費、盈利及財政狀況的條文;美國去年通過醫療改革,加強對非牟利醫院的監管(包括三年一度的合規檢查),確保其運作模式符合免稅地位的條件;當局有否計劃參考美國的做法,檢討現時有關的非牟利私院的免稅地位,並按其盈利情況徵收利得稅及地價;
2. 當局除了每年查核獲政府廉價批地經營的私院,有否按照批地規約提供廉價床位外,如何確保院方沒有就該等床位設定門檻(例如不接受進行大型手術或以醫療保險付費的病人使用等),以及該等床位充分被使用;當局有否計劃盡快立法作出規管,改善現時這類廉價床位的使用率低至四分之一的情況;及
3. 鑑於數間私家醫院初步計劃於2013至2014年增加約250個床位,而政府已撥出四幅土地發展私院以供應更多床位,當中七成供香港居民使用,但四間新私院預計在2017年才會開始營業,由現在到2017年這六年間,當局如何確保需入住私院的香港居民可獲優先安排床位;為何不立刻研究修例規管舊私院?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私家醫院是香港醫療系統的組成部分之一,為具負擔能力而又願意選擇私營服務的市民提供基層醫療服務、各項專科和醫院服務。衛生署根據香港法例第165章《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條例》),對私家醫院的房舍、人手或設備方面作出規管。為使病人得到優質的護理服務,衛生署制訂了《私家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實務守則》(《守則》),列出良好的實務標準,供私家醫院採用。此外,衛生署亦不時對私家醫院進行定期或突擊巡查,以監察私家醫院的營運情況是否符合《條例》和《守則》的規定。
我現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答覆如下:
1. 現時香港有12間私家醫院根據《條例》註冊,私家醫院須符合房舍、人手或設備方面的條件。條例並無就私家醫院的財務收益或服務範圍作出規限。私家醫院可自行決定其資源運用及發展事宜。根據私家醫院提供的資料,在2011年,12間私家醫院中有三間增加了共約50張病床,包括產科、兒科、內科和深切治療的專科床位;另外四間則擴展了包括腫瘤科中心、洗腎服務、心導管檢查服務及內窺鏡檢查服務等專科服務。
現有12間私家醫院中有10間為根據《稅務條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任何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均獲豁免繳稅。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必須純粹是為法理上承認的慈善用途而設立。稅務局會要求申請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具備一份規管其活動的文書,清晰準確地列明其宗旨;而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的收入(包括經營業務的利潤)和財產只能用於促進其所列明的宗旨,嚴禁在成員之間分攤。稅務局會定期覆查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查核其宗旨是否仍具慈善性質及其活動是否符合所述的宗旨。進行覆查時,稅務局一般會要求有關團體遞交帳目、年報、其他有關文件及資料,以確定其活動有否偏離其慈善宗旨和規管文書所列的規限條款,及其業務和從中取得的利潤是否符合第88條的規定,從而決定應否繼續或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及需否就其經營業務的利潤徵稅。
2. 根據《守則》,私家醫院須就醫院內提供的各類病床─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中規定的床位類別─備有收費表,以供市民查詢及參考。私家醫院提供任何專科的臨床服務,必須設有合適的房舍和設備、以及有合資格和足夠的人手,以配合有關服務的運作及符合法例。醫院有責任向病人清楚解釋其入院政策及安排。
3. 政府的政策是推動及便利私家醫院發展,在以公營醫療為全民醫療安全網的基礎上,透過發展私家醫院增加全港整體醫療服務量和提升全港的醫療服務質素,以應付不斷增加的服務需求。私家醫院發展亦有助紓緩現時公私營醫療失衡的情況。根據私家醫院提供的資料,現時私家醫院的服務對象大部分在入院時是以香港身份證登記的。
政府已於黃竹坑、將軍澳、大埔及大嶼山分別預留了四幅土地發展私家醫院。我們現正就這四幅土地制訂批地安排。為確保新醫院會提供良好質素的服務,政府會就有關土地的發展訂定一些特別發展條件,涵蓋服務範疇如專科服務的種類、服務水平如病床數目及醫院的認證、收費透明度等。我們亦會加入要求,限制新醫院用作產科服務的病床數目。我們計劃在2012年第一季先就黃竹坑及大埔兩幅土地進行招標,其餘兩幅土地則稍後分期批出。
除了四幅預留土地外,有部分私家醫院亦正進行或計劃進行擴建。在有關計劃符合相關法例要求及其他規定(如土地用途)的情況下,政府支持現有的私家醫院透過擴建和重建以提升服務水平。我們相信上述的私家醫院發展計劃能進一步增加私營醫療市場以及本地整體的醫療服務量,讓有能力負擔又願意付款使用私營醫療服務的人士有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