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政府準備推行業權註冊制度以逐步取代現行的契約註冊制度,並以新批土地先行,而且會在2025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修訂草案,我非常支持,因為此舉可大幅減少不必要的程序及工作。
我原本打算提出的補充質詢,局長剛才已經答覆,即政府已計劃在第二階段時,將有關制度推展至涵蓋現有物業。由於現有物業相當多,正如剛才局長所言,這一步或需視乎本港社會的討論和諮詢情況,以及其他國家的進展。然而,我認為有關制度非常值得推行,希望局方盡快制訂時間表,令市民知道何時可免去把一份份契約拿回家中的麻煩,亦無需在保管箱堆滿契約。希望政府盡快推行有關制度。
發展局局長:主席,關於業權註冊制度,我們準備在第一季提交立 法會審議的修訂草案,會採用“先易後難”的策略。由於新批土地(即政府新推售的土地或新地契,以及涉及換地者)沒有過去業權的紀 錄,是全新和爭議較少的,所以我們計劃以它們先行。然而,一旦涉及將現有土地納入業權註冊制度,便需先對無數的現有土地註冊契約進行審查,確立有關業權,然後才能將其納入有關制度。此其一。另外,在確立過程中,萬一某方面出錯,導致業權確立有誤,將業權登記為屬於某人,那麼他日發生爭議時,如何作出賠償呢? 賠償方面,是否需要釐定最高金額呢?其實,這些都是我們與法律界、地產業界、保險業界進行商討時,認為需要重視的課題。但我們肯定會走這條路,只是時間問題而已。我們希望開始了第一步, 接着便可再進行現有土地的轉換。多謝主席。